房屋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0:41:12 444 人看过

房屋使用权到期后,一般会自动续期。但是如果是非住宅的产权到期,是否能续期,那么需要首先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通常也会自动续期。也就是住宅70年到期后,不需要本人主动去申请房屋续期,房子也会自动续期,仍然可以继续居住。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p>出让方(甲方):</p>

<p>受让方(乙方):</p>

<p>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使用权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p>

<p>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p>

<p>本项目的土地属于,甲方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用途综合商住。</p>

<p>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p>

<p>乙方所选房屋房号为博文公寓____栋____层____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3米。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共房屋分摊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该房屋使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p>

<p>第三条计价方式。</p>

<p>该房屋使用权按套出让,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使用权转让单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总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元)。</p>

<p>第四条付款方式。</p>

<p>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万元。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纳所有剩余款项(除已缴的定金)即人民币_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___)。</p>

<p>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p>

<p>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p>

<p>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p>

<p>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p>

<p>2、逾期超过____日后,若乙方逾期仍未付款,视作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有权对物业另作安排,乙方已交定金不予退还,乙方对此已知悉并无异议。</p>

<p>第六条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p>

<p>甲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p>

<p>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p>

<p>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p>

<p>1、逾期不超过____日,自本合同</p>

<p>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p>

<p>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p>

<p>2、逾期超过___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p>

<p>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p>

<p>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p>

<p>第八条交接。</p>

<p>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前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与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p>

<p>第九条甲方关于装修、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p>

<p>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日内按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修复。</p>

<p>第十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p>

<p>甲方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在房屋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p>

<p>1、供水至该房的厨房,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p>

<p>2、电接至该房,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p>

<p>3、公共电梯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p>

<p>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p>

<p>____年____月____日</p>

<p>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p>

<p>____年____月____日</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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