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0:21:34 476 人看过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别之处
    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一、非全日制工作是什么意思非全日制工作指的是劳动者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一种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工作时间不同;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补偿金;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
    2023-03-19
    1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特点
    一、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特点劳动合同违约的特点如下:1、当事人实施了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2、当事人主观上须有过错。3、责任承担的倾斜性。出于对弱势方劳动者的保护,一般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较多的条款和较重的违约责任,而对劳动者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较轻较少。4、违约责任承担形式的多样性和综合性。《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二、劳动合同法违约责任规定都有哪些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
    2024-01-09
    16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合同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
    非全日制合同每天工作时间为四小时,全日制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非全日制合同可以口头订立,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且不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全日制合同解除往往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一、非全日制合同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
    2022-05-25
    130人看过
  • 劳动法中的聘用合同制度有哪些特点?
    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度规定: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聘用合同最新范本什么是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指聘用单位招聘或聘请全职和非在职的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例如,企业、事业组织聘请专家、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这种聘用合同怎么写?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
    2023-07-16
    427人看过
  • 有了合同可以再签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吗?
    可以的。只要工作不影响上家公司,还有是上家公司有没有约定不允许,如有约定的则要按约定,如对上家公司有影响的,则不行。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社保要公司停了,下家公司才能买吗一般情况下,社保必须上家公司停了下家公司才能买。上单位没有停保的,下单位买不进去,必须上单位停保后,下单位才能买进去,但在有些地区(比如深圳),即使上单位没有停保,下单位照样可以强行将员工社保买入。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023-06-22
    328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协议
    仲裁委员会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二、工作时间第四条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五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
    2023-04-23
    37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的特点
    1、用工时间短,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同一劳动者可以与不同用人单位同事建立多个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在一般劳动合同中,我国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4、合同形式灵活,可以订立书面也可以订立口头的劳动合同。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试用期。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属于法定的强行性法规,具有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的作用。适用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行业现状非全日制用工在餐饮、零售等领域较为
    2023-08-11
    441人看过
  • 202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用工死亡有赔偿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用工死亡有赔偿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非全日制劳动者死亡是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十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十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
    2023-12-20
    4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当员工进入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是非全日制性质的兼职时就需要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无强制性规定,双方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几年都是可以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扩展资料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
    2023-06-22
    232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针对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这个劳动合同并没有什么不合法的地方,您的劳动合同中的这些条款是有效的按照您提供的信息,您每月的工作时间是:12*15=180(小时)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得到标准工作时间是:8*21.75=174(小时)您每月的实际加班时间这算下来只有6小时。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您的最低日工资是:900/21.75=42.58(元)按照您实际工资1100左右这算,您的日工资在50元左右,企业需要另外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是100元是合理的。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
    2023-03-10
    351人看过
  • &&&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区别
    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区别如下:1、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2、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合同订立形式不同,前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后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工资支付时间不同,前者按月计薪,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后者受其自身特征的限制,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工资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4、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试用期约定不同,前者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5、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者不同,在全日制用工中,无论劳动合同期限长短
    2023-08-09
    9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提前告知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新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2023-06-22
    3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改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改非全日制用工是合法的,主要是双方当事人自由的意思表示即可。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一、通常一般入职多久签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
    2023-03-12
    14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纠纷去哪里申诉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随时解除。需要注意的地方有:随时提出解除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另外,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二)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我国劳动法规最早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规定的是2003年5月30日原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法律的位阶
    2023-02-28
    23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基本特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上述规定,认定非全日制用工应同时符合如下三个要件:首先,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但并不排除其他计酬方式。其次,劳动者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最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是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基础或
    • 请问在我国非全日制用工特点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31
      非全日制用工特点是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
    •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前者,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什么?具体有什么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特点: 其一,以小时计酬为主。即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小时数计算劳动报酬,而不是像全日制劳动者一样采取按日或按月计酬的方式。这种计酬方式是由该用工形式每日不超过四小时的特点决定的。 其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文,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2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文 劳动合同书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使用)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