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1:10:19 230 人看过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难点有二:一是商业秘密的界定,二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具体来说:

1、商业秘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6)商业秘密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并且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一、如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出认定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即经营信息。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

3、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一)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第二,披露
    2023-02-28
    444人看过
  • 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商业秘密的条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即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但是对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和“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在刑法上的认定还存在模糊。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表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中“公众”的含义较为含糊。通常认为,在现有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中能检索到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如不能检索到,一般作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专有技术认定。但是如果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是否为专有技术,在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争有只是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公开,根据公开的技术加以改进和演变或进行进一步研究开发后得出与权利人一样的技术能否认定侵权,也是办理此类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不能作为专有技术,因为所谓“专有”最重要的特征是其独创性。如果一种技
    2023-04-03
    446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罪的惩罚标准如何确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或者取得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国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中国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2023-07-02
    10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的四个重点
    一、明确原告的举证责任至关重要对涉及新产品专利方法的侵权诉讼,《专利法》规定了由侵权人就其使用方法有别于专利方法进行举证的规则。但对于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均规定权利人的举证应适用一般侵权纠纷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而不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规则。此种举证规则充分体现了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特性,即商业秘密的被控侵权人使用的可能是自己的商业秘密,法律没有必要为了保护原告的商业秘密而强迫被告公开自己的商业秘密。权利人承担的举证责任主要有:证明其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被控侵权人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被控侵权人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害;被控侵权行为与权利人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从现有法律规定看,权利人几乎承担了全部的举证责任,如果机械地要求权利人完成全部举证责任,并不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被控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
    2023-02-20
    395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的认定
    关键词: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保密措施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刑法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条款,将侵犯商业秘密的严重行为转化为犯罪,并由刑法予以调整。但是,实践中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仍存在诸多争议,亟待厘清。首先,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刑法第219条中的商业秘密条件完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即保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但是,刑法对“不为公众所知”(保密)和“采取保密措施”(保密)的认定仍存在一些模糊性。一是认定“不为公众所知”。刑法第219条“不为公众所知”中“公众”的含义比较模糊。一般认为,现有公开技术文献中能够检索到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如果无法检索,一般认为是“不为公众所知”。然而,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的改进就可以检索到的技术是否属于专有技术,很难确定。如果争议只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公开的,那么改进和发展公开技术,或者进一步研
    2023-05-07
    96人看过
  • 泄露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
    一、泄露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泄露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如下: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二、商业秘密的合法保护措施商业秘密的合法保护措施主要有: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三、商业秘密主要内容有哪些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
    2023-04-14
    5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2018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2018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疑是结果犯罪,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的分水岭。何为重大损失,立法并没有作出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有什么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
    •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怎么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
    • 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哪些认定标准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8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标准是: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主体为一般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