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的三个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9:30:50 465 人看过

转包的三个特征:

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以及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

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3、转包人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一、整点工程法律上到底允许转包吗?

法律上不允许工程转包。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将工程进行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二、哪些情形能够解除工程合同

以下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承包工程有权转包吗

工程承包方不能转包工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程,不得将自身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承包人违反规定订立的转包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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