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6:32:34 87 人看过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两种撤销权只要有行为,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而对低价转让的行为,还应该看这种低价是否是明显的低价。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允许一定的竞争,适当的价格浮动是正常的。如果把在一定幅度内的交易都做为低价处理行使撤销权,则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一、民法典中团购合同如何撤销

民法典规定,团购合同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司、欺诈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但是如果是临时无法履行合同的,就需要自己承担违约金或者是定金无法收回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缓刑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一、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具体有哪些情形1、缓刑期间严重违法;2、缓刑期间再犯新罪;3、缓刑期间发现漏罪。4、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5、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考验期内撤销缓刑该由谁决定1、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
    2023-04-26
    222人看过
  • 撤销转让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一、撤销转让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转让合同的,该案件的案由可能是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2023-06-14
    300人看过
  • 撤销权纠纷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撤销权纠纷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撤销权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民事答辩状答辩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答辩人因___一案(或:答辩人因___对一___案所提上诉),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三、撤销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
    2023-04-16
    342人看过
  • 合同效力纠纷撤诉的理由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一、合同效力纠纷撤诉的理由有哪些具体的要求?撤诉申请书上的撤诉原因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当事人撤诉原因有很多,如: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对方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上诉人愿意服从原裁判等,然后提出撤诉的请求。撤诉申请书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请求事项:撤回院(××××)……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诉。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二、民事诉讼法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
    2023-01-29
    191人看过
  • 劳动纠纷案由都有什么样的具体规定
    一、劳动纠纷案由都有什么样的具体规定劳动纠纷案由都有下列具体规定:劳动纠纷案由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医疗费的纠纷;追索经济补偿金的纠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二、劳动合同法违约责任规定都有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的规定有以下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2024-01-21
    158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具体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事由是,合同是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被一方或者第三人胁迫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或者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或第三方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当事人订立的。一、交通事故私了后协议能撤销吗交通事故私了协议能撤销,但是需要满足协议是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受第三人欺诈、以胁迫手段实施签订的或者签订合同是显失公平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交通事故赔偿赔偿协议受害人是否可以反悔一般而言,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1、协议无效的情形。2、协议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协议是否部分无效或可撤销。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
    2023-03-13
    361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损害其到期债权实现的行为时,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来保全其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债权人撤销权又是怎样的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怎么办债务人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023-03-05
    277人看过
  • 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怎么解决?
    一、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怎么解决?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审理判决。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2、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3、提起时限。《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4、提起事由。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1)程
    2024-01-22
    156人看过
  • 赌博案底撤销的具体规定
    1、不能撤销,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2、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上述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关于父亲赌博案底对孩子有影响吗父母有刑事犯罪、被法院判过刑会影响子女升学工作的。如果有案底,在考大学如果报考的是需要进行政.审的学校,爸妈有案底是有影响的,但如果是升初中、高中不会有影响。就业在公务员、当兵方面有影响,政.审会不合格,其他行业没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
    2023-06-30
    228人看过
  • 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理由具体是什么
    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属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
    2023-04-16
    495人看过
  • 债权人是怎么撤销的?债权人撤销权具体如何
    民法典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撤销权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一种方式,在债务人通过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其撤销权。一、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具体是什么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引起的撤销权;4、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二、代位权和撤消权是什么意思?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方式,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从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其利益的行为。三、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哪些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位
    2023-04-10
    186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代理费收取由谁承担?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二、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代理费收取由谁承担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2、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由于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低价处理财产中有些作为第三人是明知或者应知的,也就是说这些第三人有的是和债务人一起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因而是有过错的。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和方式(一)行使期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
    2023-06-01
    294人看过
  • 胡某与任某撤销权纠纷二审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渝一中民终字第94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胡学根,男,1957年7月2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干部,住四川省岳池县裕民镇北段32号。委托代理人唐用强,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徐忠,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任芳,女,197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渝北区人和镇人兴支路151号。委托代理人陈云,重庆市渝北区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陈昌秀,女,1951年6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渝北区人和镇人兴支路157号7栋7-3号。委托代理人任芳(陈昌秀之女),197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渝北区人和镇人兴支路151号。上诉人胡学根因撤销权一案,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04)渝北法民初字第8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胡学根又以原请求撤
    2023-06-09
    331人看过
  • 范东波与王贵林撤销权纠纷案
    上诉人范东波因与被上诉人王贵林撤销权纠纷一案,不服卢氏县人民法院(2008)卢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王贵林原在卢氏县城靖华大道南关大转盘东50米路北经营一现代门业门市,主要经营安全门、室内门、非标门、卷闸门、五金、工具、立邦漆等产品,2008年2月因单位通知上岗,无法继续经营,遂在便民派送广告上刊登了门市转让广告,2008年2月26日,范东波找到王贵林协商转让事宜,经协商包括商品、广告费、半年房租等转让费共计39100元,王贵林同时将郑州供货商联系方式、现代门投标书、产品照片、门市电话一并交给了范东波,当天范东波给付王贵林34000元,次日双方进行了交接,并共同和以前的供货商通电话,说明转让事宜后,范东波将余款5100元交给王贵林。另查明,在双方实施转让行为的当天,双方
    2023-06-09
    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4
      民事诉讼案由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因为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在受让人明知的情形下,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时产生的纠纷。
    • 合同纠纷案由为什么没有撤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撤销合同只是一个请求而已,不是合同法律关系。
    • 撤销转让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6
      1、请求法院撤销转让合同的,该案件的案由可能是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等。 2、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合同纠纷的撤销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3
      因以下情形产生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可以使用撤销权: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行为主体是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撤销权纠纷主体的原告确定:若债权人为多数人或债权为连带债权,则共同享有并行使撤销权。若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各个债权人仅能在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内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