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地[1994]25号国家税务总局(原名国家税务局)曾以(89)国税地字第102号《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对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的通知》对1989、1990两年的外贸合同(是指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商品购销合同和对外签订的进出口技术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接着,以国税函发(1990)104号《关于对涉外保险业务凭证征免印花税的通知》对1990年12月31日以前中国**保险公司涉外保险业务中的进出口货物运输险、远洋船舶险、出口信用险的保险单据暂免征收印花税。1991年1月9日,又下发了国税发(1991)006号《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外经济凭证继续免征印花税的通知》,明确对上述两文原规定范围内暂免征税的凭证,在1991年至1993年期间,继续免征印花税。根据该文规定,免税现已到期。为此,经研究决定,对外贸合同和涉外保险业务凭证[原(89)国税地字第102号、国税函发(1990)104号文规定范围内暂免征税的凭证]从1994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上海市税务局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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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对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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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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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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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自营进口应征营业税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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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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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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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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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企业间借款合同印花税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9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能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如果您还不确定,那么您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还可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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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印花税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1、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文件第三条规定:“使用计算机记账,按照电子计算机会计核算的账务组织和账簿设置要求,输入计算机的核算资料(包括综合、明细核算资料),需要输出打印账页,装订成册,具有账簿的作用。对通过计算机输出打印账页,装订账册的,应按照规定贴花。”2、可见,企业依法实行电子系统进行财务核算的,必须依照文件处理,印花税是5元/件册;3、以上,请予核实,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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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局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3本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节能服务机构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本市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税收扶持和补助、奖励。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支出,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列支。鼓励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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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上的国外遗产税中赠与税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8(1)纳税人。联邦实行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制。遗产税的纳税人是遗嘱执行人。赠与税的纳税人是财产赠与人。 (2)课税对象。遗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死亡者遗产总额,它包括财产价值和财产权益。遗产总额的确定与遗嘱本身及是否产有遗嘱无直接联系,而是由税法确定。 赠与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赠与人给他人的财产价值和财产权益。 (3)财产估价。遗产总值一般按死亡时的财产市场价格确定,农场及某些非上市公司使用的不动产,可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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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局怎么交印花税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4印花税有四种缴纳方式: 一是应税凭证贴花纳税。即由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要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粘贴使用印花税票纳税的,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二是大额税额开票征收。纳税人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单笔开具缴款书缴纳。 三是频繁业务汇总申报。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