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4:41:33 41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造成超期羁押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书面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行政诉讼的执行措施有哪些?

行政诉讼执行措施有以下这些:(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征地怎么处理

应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官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的,如何处罚

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法官隐瞒证据或者证据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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