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早在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初,国务院国资委所管理的央企数量是196家,经过重组,至2006年年末,减少至161家。同年,国资委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明确到2010年,央企将调整至80至100家。
中央企业的调整
2009年5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公告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并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通信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科技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为138户。
2009年7月8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并入中国**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8户调整为136户。
2009年09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技术集团公司实行联合重组。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6户调整为135户。
2009年10月14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变更登记,中国**材料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2009年10月26日,经报国务院批准,长沙矿冶研究院和**冶金矿业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5户调整为132户。
国资委2009年12月8日发布消息称,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并入中国**发展集团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2户调整为131户。
2009年12月31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器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并入中国**科技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1户调整为129户。
2010年02月02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总公司并入中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9户调整为12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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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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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9民发〔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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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原则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1、依法依规原则 国资委根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认定的性质、级别、责任等,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从严处罚原则 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降级、扣分处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分类分责原则 根据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将企业分为三类进行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和非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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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数量的划分标准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6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