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卖方没反悔,房主能维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6:53:25 291 人看过

现在根据卖方违约的三种情况进行分析:一是出卖人直接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法律规定,原买受人有权优先过户,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并已交付,或者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出售给第三人并已办理过户,出卖人已构成恶意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第二种: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第三种:卖方后悔卖房,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受人在买房时已经知道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未经共有人同意购买房屋,可以在共有人要求判断合同无效时获得支持。但如果是夫妻共有房屋,一般认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经夫妻同意。买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70/90政策”和“三旧改造政策”短期无助抑制房价上涨

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控大套型住房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文件出台,意味着2006年出台的“70/90政策”将延续。

近年来,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70/90政策”在很多城市已经名存实亡。这次国土资源部重申这一政策,将带来不小的冲击和影响。

有专业人士认为,上述“供地计划”倘得以严格实施,普通住宅(90平方米以下户型)将大增,有助于平抑房价。

在广州,“三旧改造”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计划改造的138条城中村,已经有林和、黄埔、猎-德、冼村、同和等几条“大村”开始了拆迁改造。涉及54平方公里,牵涉200万以上的“旧城改造”,也拉开了序幕。旧厂房的改造,为城市中心区住宅的供应提供了潜力。

不少人憧憬着“三旧改造”将带来广州中心区房价的下跌。

然而,客观的事实却是:无论是“70/90政策”还是“三旧改造”,均无法向市场提供更多的廉价普通商品房,短期无助抑制房价上涨。

2010年的广州楼市,仍然是“豪宅”、“伪豪宅”(贵价楼)的天下。

过去十年,广州楼市实现了一次“重要的”风格转换。即由“低地价、低楼价、低入市门槛”的“三低模式”,向“高地价、高楼价、高入市门槛”的“三高模式”转变。

从2003年到2010年,广州一手房均价平均上涨近3倍,同期地价水平上涨4-5倍。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达到1.5万亿,2009年广州地价收入489亿元。而2008年仅为122亿元,2007年仅为323亿元。

政府—发展商—投资炒楼者—被拆迁户”,已经成为一条紧密的利益链条。

目前广州的“三旧改造”,注定了是属于“高成本”的拆迁改造。在楼价突破万元/平方米的“高涨时代”,高昂的拆迁成本不可避免。最新公布的《拆迁条例》,让被拆迁户找到了“不低于”市场价的补偿依据。

政府要收取地价和税收,被拆迁户要博弈最大的补偿利益,发展商要赚取高回报。广州房价将长期走“高成本路线”。“三旧改造”无助于成本的降低,也无助于廉价普通商品房的供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怎么解决
    卖方因房价上涨反悔的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因卖方坚持不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申请解除合同,要求卖方赔偿违约金。中国房价上涨趋势难抑12月27日消息,中国政府不断推出遏抑房价措施,但房价始终压不下来,令总理温总理不得不承认措施未成功。据中国了解中央房策思维的专家分析,这是因为中央调控房价的目标,其实并不是想房价下降,只是想减慢升势,避免形成巨大资产泡沫,以及保障社会上低收入阶层有房可住。农民进城楼价难遏专家指出,房价压不下来有3个原因:一是城镇化趋势持续,不断有农民进城,制造新的住房需求,估计要10至15年后这趋势才会改变;二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很大比例来自土地出让金,就算开征房产税(类似香港的差饷),也不能取代70年土地使用权的高额出让金;三是内地城镇居民自有住房的拥有率很高,官方
    2023-07-28
    390人看过
  •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应该怎么办
    一、房价上涨卖方反悔应该怎么办很多地段的房价一个星期内房价上涨了10%以上。房价涨幅过高,有的上家在收了下家定金后,宁愿双倍返还也不愿意继续履约。遇到这种情况下家有三个办法解决:1、如果《居间协议》或《定金协议》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则可视为《买卖合同》,下家有权要求上家继续履行该合同。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不过,大多数《定金协议》或《居间协议》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买卖合同》;2、如果双倍返还定金还不能弥补下家的损失,下家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比如下家付了5万元定金,上家不想卖房,只同意返还10万元,而此时房价涨了20万元,那么上家仍然赚15万元。这时,下家可要求上家赔偿差价损失,也就是下家按实际损失来索赔,这个实际损失就是房价上涨的差价,下家可以按20万元来索赔。3、当然,更简单的办法是直接适用《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中
    2023-05-31
    276人看过
  • 房屋涨价卖方反悔是违约吗
    房屋涨价卖方反悔是违约。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
    2023-06-13
    438人看过
  • 房价猛涨房主反悔欲收房
    2002年5月份,市民赵女士买下了一套住房。可近日,赵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原房主要撤消3年前双方签订的购房契约。都住了3年了,房子怎么又被要回去了?赵女士昨天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诉委屈。住了3年原房主要她腾房子昨天,赵女士告诉记者,当年签订房屋购买契约时,双方约定等2002年7月份办下房产证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赵女士说,从那时起她就不断地催原房主尽快办理房产证,但对方一直拖着没办。赵女士认为现在房价猛涨,原房主觉得卖得便宜了,就不想卖了。原告律师说了两条要房理由赵女士是这么猜测的,可原告的代理律师姜锦程不承认。姜锦程说,原房主孙先生认为当时卖房子时,房子还没有房产证,因此合同理应是无效的。还有,从房地产商手中购买房屋的协议上是孙先生的名字,而将房子卖给赵女士的契约上签的是孙先生儿子的名字。所以,孙先生觉得完全可以将房子要回来。房价上涨后悔的卖主还不少房子到底归谁?记者咨
    2023-06-04
    253人看过
  • 因为房价上涨卖方反悔该怎么办
    一、因为房价上涨卖方反悔该怎么办若卖方以明示方式要求涨价的,建议买方要求其提出书面涨价申请。如果卖方拒不提供书面申请的,买方可采取录音方式,将卖方要求涨价的意思表示记录,以便日后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卖方不明确表示要求涨价,而是以其他方式造成买方违约,从而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在这种情形下,卖方明知自己的涨价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因此其不直接提出涨价。而是以其他方式,造成一种买方违约的假象,从而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一般卖方会采取的方式有:1、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付款约定,在买方付款期限将至时,通过电话,以“出差在外、工作忙没时间”为由,要求买方将付款时间延后。待延后时间达到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卖方享有单方解除权的条件时,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从而达到不卖房屋的目的。2、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付款约定,在买方付款期限将至时
    2023-06-12
    479人看过
  • 房价上涨卖方违约应该怎样维权
    第一种: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已经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且已经交付或者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第二种: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所购房屋,进行,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第三种: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
    2023-04-21
    32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房价上涨,卖方没反悔,房主能维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1
      现在根据卖方违约的三种情况进行分析:一是出卖人直接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法律规定,原买受人有权优先过户,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并已交付,或者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出售给第三人并已办理过户,出卖人已构成恶意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怎么维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2
      在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前提下,卖方因房价上涨反悔,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如何维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4
      现根据卖方违约的三种情形进行分析:第一种: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已经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且已经交付或者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
    •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怎么维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3
      在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前提下,卖方因房价上涨反悔,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怎么样维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2
      现根据卖方违约的三种情形进行分析:第一种: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已经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且已经交付或者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