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8:42:27 60 人看过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第四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一、农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吗?

自留地是农村当年在生产队时期,按照每家每户人口的多少而划归个人使用的耕地,目的是为了自己家种点蔬菜或小杂粮等改善村民的生活。所以这自留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自留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修建房屋必须依法先申请,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合法修建,未获批准,私自修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如果农民在自留地上申请建房,一般条件是得不到批准的,只能拆老房子翻修,特殊情况获得用自留地批建房屋的,修好新房子,老房子原则上也得拆掉,分户达到使用新宅基地条件的除外。综上,农民如果想在自己自留地上建房,首先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批准。如果该自然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而村内又没有其他闲置的宅基地可批,那么有可能获得上级部门批准,批准后建房是合法的。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是不允许在自留地上建房的,因为自留地的所有权归集体。

二、宅基地法律规定是什么?

宅基地概念,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

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

2、使用权。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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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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