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批租的概念以及跟土地征收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9:41:46 56 人看过

土地批租就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即政府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而土地征收就是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过程。

土地批租

土地批租是国家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即将若干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土地批租的费用,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亦称“土地价款”,由用地单位一次交付。此外,每年使用者还要向土地出让人交纳使用金。土地出让的年限不等。出让土地到期后,国家有权将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无偿收归国有。在中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沿海城市,已开始实行土地使用“批租制”,即将若干年(一般为50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

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所规定征收的范围是:

(1)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2)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

(3)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

(4)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5)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怎么区别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2023-02-27
    420人看过
  • 土地跟宅基地的区别
    土地与宅基地区别如下:1、土地的所有制不同。国有土地归全体国民所有,归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全体人民所有,不区分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由国务院代行所有权,并由各地人民政府具体行使。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归同在一个村委会管辖下的全体村民所有,由村委会代行所有权;2、土地使用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为全体公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成员,宅基地的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不得流转给其他村集体的农村居民以及城镇居民;3、土地使用期限不同。国有土地除了划拨土地,一般都有明确的最高出让年限限制,期限最长的住宅是70年;宅基地一般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限制,可以世代相传;4、土地出让方式不同。国有土地有划拨、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多种出让方式,除无偿划拨方式外,均需要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宅基地一般是继承相传的,也有向村集体新申请的,基本上都无偿使用。一、建设用地规定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2023-03-07
    92人看过
  •  土地收储计划的概念
    土地储备是指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土地储备是指县级以上(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土 地 储 备 与 土 地 利 用 的 关 系 及 其 政 策 影 响土地储备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未来城市建设或其他用途,将土地收购、征收或征用,并存储起来以备未来使用。土地利用则是指土地被用于建设房屋、道路、桥梁、公园等各种用途的过程。土地储备与土地利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土地储备可以为土地利用提供必要的物
    2023-09-08
    310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管理的基本概念
    被征地单位需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各项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有明确规定。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使用收益分配办法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征收土地意味着拥有土地者的人需要把土地让出给他人,但被征地者就需要支付一笔费用,而对于这笔费用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是为了保障他人的利益。被征地单位在收取各项补偿费用后,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
    2024-04-29
    441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的概念与私人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的私房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规定有:1.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可实际控制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并可通过使用该土地上的房屋而实现对土地的利用和收益;2.私房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处分;3.私房所有权转让、抵押或者投资时,其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保留;4.城市私房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5.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私房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限制私房有土地使用权的限制:1、用途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实践中,确实需要改变用途的,例如将原住宅改为商用的,必须经依法审批。2、翻建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建房屋。城市私房多是毗邻而建,允许私房用地使用权人自建不符合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进行总体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
    2023-07-07
    58人看过
  • 土地征收概述
    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简称为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的所有,并对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的行为。在我国,有关土地征收及补偿的条款最早出现在1944年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中,该条例确立了租用、征用或者以其它土地交换的初级形式,后几经发展完善,但一直沿用土地征用这一名词,对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大多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或修改前,没有区分征收和征用的不同,统称征用。从实际内容看,《土地管理法》既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收;又规定了临时用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用。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一次在
    2023-06-10
    249人看过
  • 土地征用概念是怎样的
    土地征用亦称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兴建厂矿、铁路、公路、港口、水利、国防工程等建设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家使用的一项措施。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征收土地时,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从此,被征用者即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被征收土地属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一、征地需要村民签字吗需要村民们签字。但如果是强制性的,则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即,无论政府是永久性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还是临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征收、征用的目的,都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以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时,其目的不能泛化和
    2023-04-12
    415人看过
  • 土地征收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和社会公共利益需求的快速增长,土地征收问题在社会矛盾中表现突出,并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轰动全国的一些列案件,如河北定州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等,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在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些偏差。一、土地征收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在我国,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从征收的内涵可见其法律特征:首先,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次,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再次,土地征收具有公益性,即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二、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法律规定目前,关于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已形成了以《宪
    2023-05-04
    315人看过
  • 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责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方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其特征有:(1)法定刑;(2)强制性;(3)无偿性。(二)行政征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征收与公用征收公用征收,它是行政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给予相应补偿的情况下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权益的一种行政行为。它们同是行政主体征收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强制手段。但两者亦存在着区别:(1)行政征收是无偿的,它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而公益征收则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只有在预先给予行政相对人相应补偿的前提下才能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实施征收。(2)行政征收是相对固定的、连续的,行政主体一般都是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范围、种类、标准进行,法律的规定往往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且只
    2023-06-06
    317人看过
  •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分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依据法律程序,强制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土地征收以前在我国一般称为土地征用。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作了明确区分.以往的土地征用制度事实上被土地征收制度所取代,而新的土地征用制度则成为独立的制度,即: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基于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暂时使用他人土地且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是否需要折旧?不需要折旧。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是不会计算折旧率的,一般是依据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综合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在遇到拆迁的
    2023-07-07
    401人看过
  •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国有土地交易流程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有拆迁的原因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批准部门不同,补偿标准不同,实施部门不同和强制执行程序不同。国有土地交易流程是提交土地申请,相关部门对地籍调查等,最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一、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1.拆迁的原因不同: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但是由于其依附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2.适用的法律不同。3.批准部门不同。为公共利益的目的,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则需要由国务院、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复4.补偿标准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所给予的补偿以房屋评估价值为依据,而评估价值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依据房屋的市场价值确定。5.实施部门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一般由住建局承办相关事项
    2022-06-27
    132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土地征收的供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需报国务院批准)。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和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在五公顷以上的,仍要报省政府批准;一公顷以上、五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一公顷以下的,在县行政区域内,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市辖区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审批时间少则几个月,长则超过一年。3、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依法应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市、县政府先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再由被征收土地所
    2023-03-01
    138人看过
  • 土地置换的概念
    书面合同
    土地置换,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用级差地价置换土地改造老城区,加快城市发展的一种方法。包括异区地块的置换和同区内地块的置换两种情况。1、因为土地位置的不同,所以其使用价格也不同,即地租不同,从而产生级差地租。一般情况下,离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商务区等越近,土地使用价格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样,政府就可以利用土地的差价进行土地置换改造老城区,发展新城区。中心城市土地价差较大,在土地置换中更有优势。2、土地置换是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要求,以耕地“占一补一”为前提条件,以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为目标,以土地的适宜性为依据,通过异地调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体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通常情况下,用来置换的建设用地均为国有土地,运作时不涉及土地性质问题,仅限于权属的重新调整和界定。农村的土地置换是什么意思?(一)置换登记:居民须要携带原来有效权证的
    2023-07-08
    205人看过
  • 土地征收没有批文
    法律综合知识
    不能。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024-05-08
    8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征收土地有哪些概念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9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而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类似于临时使用土地。
    • 土地征地补偿的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09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
    •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别有哪些,土地征用与土地征用的区别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给集体的一种行为。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别: 首先,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征用则是土地使用权的临时改变。这是两者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 其次,二者的补偿不同。在土地征用的情况下,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
    • 土地转让跟卖土地有区别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
      土地使用权转让与买卖土地严格说在法律上是一致的;你出让土地应当签订原出让审批部门的同意,你转让土地但是收益除了交付规费与税金等外,其他收益应当是你的。
    • 征收土地和征用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征用土地和征用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二者之间的区别是:1、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