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受理经济纠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54:29 413 人看过

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检察院会提起公诉的。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中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诉讼

一、经济诉讼概述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

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3、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4、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审判活动。

(三)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法院调解原则;

3、处分原则;

4、辩论原则;

5、支持起诉原则;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7、检察监督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警察能否处理小额经济纠纷?
    关于小额经济纠纷警察不会主动管,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警方的管辖范围;当然如果当事人报警的,警方也会管,但只会进行调解处理,除非经济纠纷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则警方管。对于不存在违反犯罪行为的小额经济纠纷,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更为有效。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甲欠乙的钱,要看甲是住什么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则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如果是房产继承纠纷,则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塬被告都是一个县的,不存在管辖争议,直接到所在县法院起诉即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
    2023-08-09
    94人看过
  • 关于合同纠纷检察院管吗
    合同纠纷检察院不受理。因为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财产纠纷,而检察院仅处理刑事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产生纠纷的,可以民事诉讼。对刑事案件的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委托合同纠纷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8-16
    402人看过
  • 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合同种类有哪些
    1、购销合同纠纷;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4、供用电合同纠纷;5、仓储保管合同纠纷;6、承包合同纠纷;7、联营合同纠纷;8、运输合同纠纷;9、借款合同纠纷;10、财产保险合同纠纷;11、财产租赁合同纠纷;1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14、外贸代理合同纠纷;15、行纪合同纠纷;16、居间合同纠纷;17、补偿贸易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的概念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如合同纠纷、纳税
    2023-06-18
    393人看过
  • 经济纠纷仲裁以后法院不受理怎样办?
    一、经济纠纷仲裁以后法院不受理怎样办?经济纠纷仲裁以后法院不受理可以投诉举报,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是不符合法定的条件的。仲裁开始后就不能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协议确定了案件的惟一仲裁庭。二、经济仲裁的程序是什么?经济仲裁流程的流程:(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
    2023-06-15
    293人看过
  • 经济犯罪案件归检察院侦查吗
    检察机关的侦查范围是有规定的,如果是属于职务类的经济犯罪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认定被害人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存在于大多数刑事案件之中。《刑事诉讼法》没有对被害人做出专门的定义,但是结合其他条款,例如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等内容,被害人是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2023-08-08
    164人看过
  • 小额经济纠纷能否找警察处理?
    小额经济纠纷警察一般不管的。一般而言,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不能对经济纠纷的内容直接干涉,警察没有相关职权,警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调解,但不能直接做出谁对谁错的决定。经济纠纷一般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也就是民事诉讼。非法侵占警察是否受理非法侵占警察是否受理,要看是否达到立案的标准,具体如下:1、非法侵占可以先报警,报警不能处理,向法院起诉;2、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3、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规定处罚,本条罪,只有通知才能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2023-07-06
    163人看过
  • 打回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法院受理原则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一、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一、经济适用房购买注意事项如下:1、一房多卖的问题;2、长期无法过户的问题;3、房款是否能被执行回来的问题;4、投资利益上的问题。二、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后果如下:1、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2、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
    2023-04-06
    392人看过
  • 经济案移交检察院严重不
    一、经济案移交检察院严重不1、经济案移交检察院无法确定是否严重。案件由公司机关移送致检察院后,检察院一般依据实际的案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所以案件移送致检察院算不算严重,应依据案情而定。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通常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交由检察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二、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流程是什么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
    2023-08-10
    175人看过
  • 处理经济纠纷时,警察能起关键作用吗?
    经济纠纷不在警察的管辖范围内。一般而言,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不能对经济纠纷的内容直接干涉,警察没有相关职权,警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调解,但不能直接做出谁对谁错的决定。经济纠纷一般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也就是民事诉讼。合伙经济纠纷怎么办合伙经济纠纷是指合伙人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事复议与行政诉讼,但适用的范围不同。如果涉及争议引起治安纠纷或者民事纠纷的话也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
    2023-07-06
    186人看过
  • 经济纠纷车辆警察有权扣留吗
    债权人在债权未实现的情况下扣押债务人车辆或其他财产,本质上属于自助行为,但该自助行为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自助行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旅客住宿不付费或吃饭不给钱等公力求助不能及时解决纠纷的情况下自助行为才受法律保护。而对于大额的债务,债权人必须依靠公力救济。自助行为本身容易产生侵权行为,如果无限制的扩大自助行为的范围,容易成为侵权人侵权行为的借口,如不加以节制会激化矛盾,破坏正常经济秩序。实例中,由于很多债权人扣押车辆等财产手段过激,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案例也经常出现。所以,债权人尽量不要采取过激的手段,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怎样解决不过,虽然债权人扣押财产的行为不合法,但是由于牵涉到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对于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等财产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立案处理。《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
    2023-06-13
    195人看过
  • 经济纠纷法院能要回来吗
    经济纠纷法院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的情节。有经济纠纷的,需要当事人先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审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即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判决后,义务人应当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权利人应当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期限再申请的,法院不再予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财产情况。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2023-04-27
    354人看过
  • 法院不受理检察院重新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法院不受理检察院重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法院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再审申请期限民事、行政案件为6个月,刑事案件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对生效裁判不服的,新民诉法第204条明确规定了六个月的再审申请期限。新行诉法虽没有规定再审申请期限,但其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
    2023-03-13
    367人看过
  • 是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吗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对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贿赂也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一、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哪些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具有二个基本特征:1、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国有的,或者是国家机关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由上述国家(或国有)单位委托或派出的人员。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
    2023-03-02
    461人看过
  • 检察院受理等于立案吗?
    检察院受理了不是立案。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受理后还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的,可以依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作出立案决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三)事实或者证据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受理与立案的区别受案也就是受理,受理的范围要大于立案的范围。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
    2023-06-21
    49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合同纠纷检察院会不会受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9
      合同纠纷检察院一般不受理。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方式解决。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不处理合同纠纷。
    • 500元的经济纠纷法院可以受理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
      劳动者被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经济纠纷在检察院起诉为什么证据不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4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2022年经济犯罪检察院管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1、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普通的经济犯罪由公安局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检察院不管。但如果涉嫌职务犯罪的,就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经济犯罪案件,认为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应当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上级公安机关指定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逮捕
    • 经济犯罪案件要经过检察院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3
      1、检察机关的侦查范围是有规定的,如果是属于职务类的经济犯罪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