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有什么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4:44:17 286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中,结算劳动报酬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工的,不允许按月结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概念

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按劳社部发[2003]12号文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策,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报酬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用工是算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
    非全日制用工算劳务报酬。工资薪金强调的是企业和员工有雇佣关系;而劳务报酬是指在没有雇佣关系下的独立个人劳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一、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分标准是什么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
    2023-06-28
    5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包含社会保险费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非全日制就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每小时不得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本市统一规定的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据此可知,单位支付给非全日制职工的劳动报酬中应该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提醒注意,根据最新2014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本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即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费缴纳的主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非全日制就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凭《劳动手册》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
    2023-03-27
    133人看过
  • “准大学生”的非全日制用工15天内工资报酬要结算
    小陈的暑期务工不同于在校生勤工俭学,小陈年满16周岁,并且已经高中毕业,尚未进入高校报到,可视为自由劳动力,同时从他和商场的约定来看,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性质。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且工资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那么商场方面按月结算工资并拖欠至今的做法显属违法,小陈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支付。参加假期打工的准大学生们,避免暑期打工纠纷的关键是做好预防工作,签订书面合同并具体明确报酬标准及给付期限、工作岗位、劳动保护等细节内容。如没有书面合同,也可凭工作期间穿着工作服的照片、促销单页培训材料等作为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3-06-10
    23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拖欠报酬怎么追回
    一、若是劳动关系: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若是劳务关系: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2023-05-04
    21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周末算加班吗
    非全日制用工周末不算加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平均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工作时间,超出法定的一周总工作时间一般应认定为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在每周24小时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双休日的问题,也不存在支付双休日上班的加班费问题。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
    2023-06-26
    228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核算劳动报酬
    张先生去年应聘到沂水县某公司从事清洁工作,约定日工作2小时,每小时5元。今年6月,张先生找公司领导要求涨工资,领导解释说工资已经是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了,调整是不可能的。对于领导的解释,张先生感到疑惑,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咨询投诉。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2010年5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760元以及600元三档。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三档:9.6元/小时、7.8元/小时、6.5元/小时。按照地域,张先生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60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6.5元。经到张先生所在公司调查核实,公司给张先生测算工资时,错误地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除以月工作天数再除以8小时,这种算法显然低于省政府出台的最低小时工资。对此,当地人社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对非全日制职工的工资重新核算,按规定对张先生的工资进行调整。
    2023-06-05
    458人看过
  • 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工作时间长度不同。二者是完全不同范畴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属于全日制用工的特殊形式,而不是非全日制的。因此,法律是以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来规制劳务派遣的。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二、解除非全日制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023-06-20
    7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的怎么办非全日制工作有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试用期的。依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有约定试用期的,那么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临时工有没有社会保险?临时工鸭宝宝指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临时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签了试用期合同想辞职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用劳动者自己请辞,用人单位也会予以开除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临
    2023-04-06
    250人看过
  • 公司招非全日制劳动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一个概念,也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也被称为小时工,但是需要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和一些由个人和家庭雇佣的钟点工并不一样,钟点工和雇主属于是劳务关系,签署的是民事雇佣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签署的是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除了工作的时间不一样外,还有别的区别。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如下几种: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不签署劳动合同;全日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
    2023-04-13
    389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高温费要支付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高温费要支付吗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也是要支付高温费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实行小时工资制。在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已经综合考虑到福利这项因素。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的其中一项。用人单位不需另行支付防暑降温费。但是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
    2024-01-22
    382人看过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规定是如何的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3,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4,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5,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相关知
    2023-06-02
    83人看过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法裁量有哪些限制?
    对于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判刑处罚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规定按照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法院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裁量标准1、自然人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大家自然也知道不仅自然人,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但因为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不同,因此即使触犯的是同一个罪名,其实在一些方面的要求也不太一样。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
    2023-07-06
    29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也是按月支付工资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方式的多样化,非全日制用工也日益普遍。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方式与全日制用工一样吗?非全日制用工,也是按月支付工资吗?本文整理了相关案例,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一、非全日制用工,也是按月支付工资吗?非全日制用工,不能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由于苏某与甲公司并未对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作出约定,因此甲公司可以以不超过十五日为一个支付周期,但是不得按月支付。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二条非
    2023-06-17
    99人看过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期限的问题
    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对具体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国际劳工组织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是:低于法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就业形式。挪威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7小时。美国、日本、瑞典、澳大利亚等国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5小时。芬兰、马来西亚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0小时。法国规定。每星期或者工作时间比法定工作时间少五分之一。我国劳动合同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采用每周工作时间结合周工作时间的标准,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同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同一单位中,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将构成一般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小时,即使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将构成一般的
    2023-04-04
    17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根据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其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更多>

    #劳动报酬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方式与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是否一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觉得工资低,劳动者可以尝试寻找兼职,只要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执行即可,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
    • 支付非全日制人员劳动报酬有何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可否在用工结束1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
    • 请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9-09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则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劳动合同法缩
    • 全日制用工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几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4
      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