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诉讼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40:51 109 人看过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督促程序是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一、督促程序诉讼费负担

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二、申请执行诉讼费负担

(1)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三、申请保全诉讼费承担

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诉讼费负担

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法院依照谁败诉谁负担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五、诉讼费异议

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督促程序简介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对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争议,而是债务人不自动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能力清偿债务。这些案件如果完全按照通常的诉讼程序来解决的话,会增加诉讼成本,有悖诉讼经济和诉讼效率的原则。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适用督促程序进行处理,通过书面审查即可催促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履行债务又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使债务纠纷方便快捷地得到解决。因此,督促程序对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方便法院办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当事人实现债权的成本,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督促程序相关文章
  • 督促程序申请条件
    一、必须是以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物的给付之诉这意味着:其一,只有给付之诉才有适用督促程序的可能性。确认之诉或形成之诉均不得依督促程序请求保护。其二,也不是所有的给付之诉都可以适用督促程序,只有以金钱和有价证券为标的物的给付之诉才可以适用督促程序。因为这类给付,较之其他请求有迅速清偿的必要,而且它们均用一定数量来表示,便于计算,造成损失时也易于弥补,符合督促程序简便、迅速地解决债务纠纷的立法要求。债权人提出的请求,仅须主张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即可,至于该请求所基于的法律关系如何,则在所不问。关于债权人请求给付的标的物之范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除了金钱和有价证券外,还包括“其他代替物”。所谓代替物是指只须约定标的物的种类、质量和数量等,可以任以同种同质同量的物相代替,而对当事人没有影响的有体动产,例如金钱、大米、电器产品等,其范围很广。我国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规
    2023-04-29
    482人看过
  • 督促程序名词解释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的特点如下:1、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2、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它是依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人民法院直接发出支付命令,不需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3、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督促程序的适用情形:1、督促程序是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2、督促程序适用的案件种类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案件;3、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
    2023-08-13
    190人看过
  • 督促程序终结为什么视为上诉
    这是因为督促程序具有绝对效力,督促程序正常结束,不得上诉,也不得就该债务另行起诉。故可将督促终结程序的效果视为与上诉效果一样。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十五日内如果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支付令,只有失效和有效,没有效力暂定等上诉一说,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不得申请再审;超过法定期间债务人提出的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这个规定也剥夺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只有“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裁定撤销原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因此,对于督促程序的救济途径,目前只有人民法院院长主动纠错这一种。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方面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自己
    2023-06-13
    340人看过
  • 特别程序是否属于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不是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属于非讼程序,单章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不属于特别程序一章。督促程序,又可以叫作债务催偿程序,通常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督促程序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事实上,民事诉讼活动中的督促程序适用于债务债权纠纷,债权人除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外,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通过司法途径督促对方尽快还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3-07-11
    225人看过
  • 督促程序的案件类型
    一、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对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争议,而是债务人不自动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能力清偿债务。这些案件如果完全按照通常的诉讼程序来解决的话,会增加诉讼成本,有悖诉讼经济和诉讼效率的原则。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适用督促程序进行处理,通过书面审查即可催促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履行债务又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使债务纠纷方便快捷地得到解决。因此,督促程序对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方便法院办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当事人实现债权的成本,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3-03-22
    221人看过
  • 督促程序可以再审吗
    可以申请再审。由于督促程序仅以债权人单方申请为基础而启动,故法院所发出的支付令难免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债务人又可能不了解《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而未能及时提出异议,或有其他原因,而使已生效的支付令存在错误。对于本院作出的生效支付令,法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需要撤销的,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那么法院院长如何才能发现支付令之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案外人谁可以启动补救程序,当事人如申请对错误支付令的救济,其途径、期限如何,法院又当在何样之期限内予以纠正等,均应予以规定。应允许被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撤销支付令的申请;对于支付令涉及到第三人利益或侵犯国家、集体财产利益的,也应允许第三人或受损害方提出撤销支付令的申请;人民法院收到撤销支付令之申请后,应决定是否进行立案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即报院长,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从立案审查到最后作出处理决定,应该不超出再审民事案件的通常审限也即六个月。
    2023-06-13
    392人看过
  • 最新的督促程序是否可以上诉?
    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方面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故一般是不上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督促程序的概念是什么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一种程序。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督促程序是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这一规定,说明了
    2023-07-03
    206人看过
  • 是否将督促程序视为特别程序?
    督促程序不是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属于非讼程序,单章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不属于特别程序一章。督促程序,又可以叫作债务催偿程序,通常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督促程序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事实上,民事诉讼活动中的督促程序适用于债务债权纠纷,债权人除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外,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通过司法途径督促对方尽快还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3-07-11
    167人看过
  • 不适用督促程序的情形
    1、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的;2、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的;3、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适用总类(一)督促程序的非讼性督促程序与解决民事争议案件的一般审判程序不同,它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体上的债权债务纠纷为前提,当事人不直接进行对抗。债权人是申请人而不是原告,其权利请求仅限于向人民法院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没有对立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因此,督促程序并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具有非讼的特点。(二)督促程序适用范围的特定性督促程序仅适用于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督促程序如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等。它不像处理民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对民事案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所谓金
    2023-04-16
    270人看过
  • 督促程序适用独任制吗
    督促程序适用独任制,独任制适用案件范围如下:(1)简易程序(2)特别程序,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应用合议制(3)督促程序(4)公示催告阶段,注意不是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的特点一、非讼性督促程序与解决民事争议案件的一般审判程序不同,它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体上的债权债务纠纷为前提,当事人不直接进行对抗。债权人是申请人而不是原告,其权利请求仅限于向人民法院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没有对立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因此,督促程序并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具有非讼的特点。二、特定性督促程序仅适用于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附有一定条件限制,如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等。它不像处理民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对民事案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所谓金钱,是指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通常是指人民币,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包括外国货币
    2023-06-13
    414人看过
  • 海事审判中的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是民事非讼程序之一,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的请求,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程序。就级别管辖而言,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但考虑到海事法院受理的全部是一审案件,《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债权人基于海事事由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申请支付令。
    2023-06-08
    465人看过
  • 监督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
    监督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应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督程序始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试验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为了迅速解决债务纠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只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询问债务人,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无效的,责令驳回。该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清,债权债务不合法3。提出反对意见。人民法院在下达支付令前,只对申请人提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审查,没有与被申请人联系,也没有让被申请人回复申请人的请求。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可以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裁定终结监督程序,支付令自动失效。此时,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可以提
    2023-05-07
    440人看过
  • 督促程序是否开庭审理
    督促程序不开庭审理(一)督促程序的非讼性督促程序与解决民事争议案件的一般审判程序不同,它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体上的债权债务纠纷为前提,当事人不直接进行对抗。债权人是申请人而不是原告,其权利请求仅限于向人民法院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没有对立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因此,督促程序并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具有非讼的特点。(二)督促程序适用范围的特定性督促程序仅适用于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督促程序如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等。它不像处理民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对民事案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所谓金钱,是指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通常是指人民币,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包括外国货币。所谓有价证券,是指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以及可以转让的存单。(三)督促程序的可选择性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
    2023-06-13
    360人看过
  • 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是什么?
    一、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是什么?督促程序的终结,是指在督促程序中,因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或某种特殊原因而结束督促程序的进行。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终结督促程序:(一)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清偿债务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而在法定期间履行了债务,督促程序自然终结。(二)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款和第192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自行失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三)支付令无法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督促程序无法进行,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四)支付令的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
    2023-06-18
    8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定步骤、方法和制度,也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方法。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 更多>

    #督促程序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中的督促程序是怎样的, 督促程序的启动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督促程序分为申请、审理、提出异议和执行四个阶段。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没有给付金钱等其他债务,只存在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情形。例如甲乙签订了购销钢材的合同,甲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交付了钢材,乙未按期给付货款,此
    • 免交诉讼费的案件适用于督促程序的案件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运用国家的强制力,实现具有执行力的有关法律文书的活动。审判是人民法院在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及其他的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就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行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联系在于: (1)二者都是民事诉讼的有机组成部分,均以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2)一般而言,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和基础,执行程序则是审判程序的后续和保障; (3)审判程序和
    • 债权督促程序费用谁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申请人预交,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诉讼事宜,具体可电话联系协助处理。满意请按采纳
    • 什么是督促程序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6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特别程序,又称为债务催偿程序。
    • 强制执行,督促程序能上诉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2
      监督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诉讼程序,其目的是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方面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当事人行使权利。所以一般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