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居间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5:23:31 308 人看过

一、民间融资居间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间融资居间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在民间借贷中,过高的利息而产生的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司法解释以及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都对高利贷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为了避免被认定为高利贷,实践中出现了通过第三人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以居间的名义收取居间费用,从而达到收取更高额利息的情况。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三、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1、民间借贷

从调查看,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此种形式借贷的规模较小,在农村比较常见,但涉及面较大,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上万元,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或农户,借贷双方关系较为密切,一般是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主要是应付短期生活急需,有一定的预期还款来源,这种借贷多为口头协议,不计付利息或利息低微,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

2、有价证券融资

近几年民间融资除民间借贷外,又增加了存单、债券甚至房地产等不动产内容。这些存单、债券等,主要是借款人用于抵押、质押贷款,部分借贷人之间还要收取一定的差额利息或手续费。

3、票据贴现融资

由于银行汇票风险系数较低,加之银行办理贴现需要增值税票、购销合同等,要求严格,手续繁琐,时效性差,一些银行对小面额银行承兑汇票不予办理贴现,使小面额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多为民营企业)的票据无法变现,影响资金周转,所以持票人宁愿持票到经营规模较大的民营商贸行融资,既不需要税票,也不需要购销合同,仅凭中间人的介绍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持票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处拿到现金。利率一般为面议,期限越长,利率越低,反之越高,利率的高低受金融机构贴现利率的直接影响。期限受票据期限的影响,一般在4个月左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怎样去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合同成立时间与合同生效时间一样吗
    一、怎样去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的方式一般是以承诺生效为标准;但如果当事人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者在签字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二、合同成立时间与合同生效时间一样吗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间和生效日期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订立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生效。例如有些合同是附条件生效的,虽然合同成立了,但需要条件达成才会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三、合同订立方式对合同成立时间
    2023-06-19
    320人看过
  • 居间融资合同模板
    一、融资居间合同的概念融资居间合同,也属于居间合同的一种,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因此,首先,居间人可以是自然人(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可行);其次,居间人的酬金是可以自行约定的。不违反法律。第三,居间人必须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相关的事项,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而只要居间人没有实施恶意隐瞒或虚构事实的行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融资合同模板委托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居间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委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第二条时间范围(写明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第三条报酬(写明居间报酬的数额、计算方
    2023-04-26
    356人看过
  •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之间的差别?
    这段文字描述了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居间人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并向委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居间人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居间人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并且委托人将向居间人支付约定的报酬。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居间人的权利: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什 么 是 居 间 合 同 ?居间合同是指由中介人(居间人)代表一方与另一方订立的合同。居间合同的法律分析如下:1. 居间合同的定义:居间合同是指由中介人代表一方与另一方订立的合同。中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职责是协助订约双方达成协议。2. 居间人的责任:居间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订约双方所需的全部信息,并协助双方达成协议。如果居间人违反保密义务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合同订立失败或遭受损失,应对损失
    2023-09-14
    18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何时成立
    法律综合知识
    民间借贷的合同在出借人提供借款的时候成立,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民间借贷合同何时成立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n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2-07-01
    316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
    一、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时间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四百九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信件、数据电文形式合同和网络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又
    2023-12-22
    242人看过
  • 金融中介居间合同如何拟定
    (一)金融中介居间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第一条、甲方声明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二条、乙方声明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三条、委托事项甲方欲为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
    2023-06-18
    441人看过
  • 如何订立电子合同,怎么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
    一、如何订立电子合同1、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民法典》中,这一标准应该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二)电子合同的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1)承诺应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或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若未规定期限,应在合同期限内做出。《民法典》第488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电子合同的承诺也应
    2023-03-17
    32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
    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顾文思义,要求该合同的成立是因居间人提供了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的,即该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如果委托人最终不是因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而取得了系争标的,我们就不能以该结果推断出“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之事实。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何认定借款合同已成立?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实际履行,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8-17
    294人看过
  • 采用合同书或者确认书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采用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是我国企业间订立合同的一般方式。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有关于签字、盖章的规定。但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必须签订合同书,当事人要求签订合同书的,一般应当在合同成立之前提出,因在承诺生效之后提出签订合同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后提出签订合同书的,因为合同已经成立,合同书只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并非从签字盖章时成立。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常常会提出签订确认书的要求。有时,签订确认书的要求是在要约或者承诺中提出,有时在达成协议之后提出。有时,提出确认书的目的仅仅是使双方达成的协议书面化,做成合同文本;有时则是作为合同最后生效的确定文本。下面简单作一些分析。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提出签订确认书的要求:“依我方确认为准”。这样的要约只能看作是要约邀请。因为受要约人的承诺并不能使合同成立,要约人也不受其要约的拘束。即使受要
    2023-06-15
    365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与生效时间与解除时间的区别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有以下项: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023-07-11
    143人看过
  • 如何识别民间融资?
    一、看大势:区域、行业、时间笔者曾对某银行近两年风险预警案例进行分析统计,发现民间借贷具有地域集中性。比如:非法吸存、非法放贷的地区以江浙和东北地区较为典型,以标会、台会、互助会的形式出现;非法外汇买卖为主的地区以广东、福建、山东较为典型。广东、福建以港币、日币为主、山东以韩元及美元为主;非法典押、高利贷的地区以湖南和江西较为典型。典型地区(温州):温州靠低端产品(打火机、纽扣等)完成资本积累—抽离实业赚快钱(房、矿、物资)—被套或亏损—银行信贷收缩—继续贷款—贷不到—借高利贷还贷—房产难出货及金银期货大跌—跑路;制造之城演变成资本之城;楼盘演变吸金盘;温州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寄售行、典当行、旧货调剂行1000多家。典型地区(鄂尔多斯):产业以羊、煤、土、气为主;投资公司随处见;宝马7系、路虎、悍马随处见;餐饮标准超北京;银行少且势利;证券市场冷清和保险市场火爆;鬼城康巴什;煤老板和拆迁暴
    2023-05-01
    350人看过
  • 居间合同具有哪些特征?居间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居间合同具有哪些特征(1)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居间合同成立的唯一依据是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居间合同的成立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更不以任何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前提,因此,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2)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委托人则应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因此,居间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居间合同应当规定居间报酬,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居间人不获得报酬即不予居间服务,应当推定委托人承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但一般只有在居间人的活动达到委托人的目的时,即向委托人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时,委托人才给付其报酬。(3)居间活动主体的特殊性。是否任何公民或法人都可以成为居间人呢?关于这个问题仁智互见。但学者们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法律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规定,只有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公民或法
    2023-03-23
    236人看过
  •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纠纷的管辖
    居间合同纠纷的管辖,在没有协议管辖的情况下,按法定管辖处理,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哪些民事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因船舶碰
    2023-06-28
    152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
    居间报酬的不确定性是指在居间合同中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到目的,委托人才负给付报酬的义务;而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不到目的,委托人不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能否成功,不是完全可由居间人的意志决定的,有着不确定性,居间活动或许成功,或许失败。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是否须履行,也是不确定的。一、居间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居间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二、居间行为合同构成要件有什么?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
    2023-03-08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的成立时间时间地点的如何确定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
    • 如何根据合同时间确定仓储合同的成立时间?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确定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 1、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一致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届时生效。
    • 电子合同如何确定成立时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订立电子合同1、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合同法》中,这一标准应该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
    • 成立合同时间应当如何确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9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所决定的。这就是说,承诺在何时生效,当事人就应当在何时受合同关系的拘束,享受合同上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上的义务,因此承诺生效时间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 什么是合同成立,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在认定合同成立的要件上有必要将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区分开、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区分开。例如,将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标的即内容的确定、可能、适法等也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显然是将合同的生效要件与成立要件混同,而订立合同的目的则应属于合同订立的要件。二、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