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车祸司法鉴定在交通事故中的运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12:06 302 人看过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概括地讲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其二是作为人民检察院公诉交通肇事案件的控罪证据;其三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车祸司法鉴定去哪里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第二,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鉴定机构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赔偿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
    2023-07-11
    19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诉讼费用责任归属研究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原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提前支付。法院审理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愿意承担诉讼费用的,由胜诉方承担。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多少呢1、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金应按照财产案件标准进行赔偿。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格,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缴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进行缴纳。2、超过10万元至20元21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缴纳,超过50
    2023-07-03
    465人看过
  • 自首在交通肇事罪中的认定问题研究。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2、交通肇事逃逸后,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自首。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减轻处罚。共同犯罪的自首如何认定在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一种社会危害程度大于单独犯罪的犯罪形式。虽然,共同犯罪的自首和单独犯罪的自首都要符合一般自首的条件,既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由于共同犯罪的复杂性,在如何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问
    2023-07-07
    108人看过
  • 酒驾交通事故研究
    我国的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酒驾交通事故后,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且没有重大财产损失,那可以撤离现场和受害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者有人员伤亡的,要立刻报警让交警处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获得驾照。一、出车祸了该怎么处理处理车祸首先应当停车并保护现场,如果有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如果因为抢救伤员变动了位置的,应当标明;然后等待交警到现场处理事故即可。如果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也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有争议的,则应当报警处理。如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醉驾被吊销得驾照可以提前再考么不可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
    2023-03-06
    439人看过
  • 司法鉴定在最新车祸案件中的应用
    如果构成伤残的,必须鉴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伤残鉴定属于法医临床鉴定的范畴。法医临床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个部分。关于车祸的话,主要是对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诈病(伤)及造作病(伤)这几个部分需要进行鉴定。车祸司法鉴定过后好久拿到赔偿结果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我们可以分以下答几种类型来讨论。1、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和解、私了。
    2023-07-02
    2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的可诉性研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分别从理论层面和法律层面来理解和分析。一、理论层面的可诉性问题从理论上说,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在现代法治国家,应该不受任何限制。众所周知,任何一种权力都难以确保其永远公正、永远正确。而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活生生的实践也正在证明,即使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和判断者的政府及其公务员,也可能由于立场上的偏执、认识上的欠缺,或者客观条件的制约,而在某个时期、某件事情的处理上犯错误。在现代法治国家,人们普遍认识到,有权力,就要有制约,就要有救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将被滥用,权力的使用势必肆无忌惮。近代分权制衡的理论正是基于这样的经验而得以确立、普及和发扬光大的。行政诉讼,正是由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的一种重要形式和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权利救济的途径和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司法救济不一定是解决包括行政争议在内的各种纷争的最
    2023-06-11
    144人看过
  •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和车祸司法鉴定有哪些区别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事项有以下内容:1、尸体检验,对尸体表面痕迹的检验以此证明确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不能查明原因必要的话还要对尸体进行解剖;2、鉴定人体受损部分与交通事故的关系;3、对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4、对于车辆的鉴定,包括车辆的机械类故障和车辆痕迹的鉴定。具体进行何种鉴定要根据事故发生的方式和内容。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
    2023-03-25
    213人看过
  •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诉讼地位研究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能否作为当事人?如果能作当事人,是与被保险人一起列为共同被告还是列为第三人?从《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法》)的实施到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这个问题仍未尘埃落定。《审判与法治》2007年第二期刊出的《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诉讼地位》一文认为受害人应把承保第三人责任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笔者认为《条例》没有赋予交通事故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并就此与之商榷。一、从法律规定上分析,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直接赔偿的义务1、《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2023-04-23
    2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研究方法和范围
    一,事故研究的任务和目标事故研究的任务是借助于已有的数据进一步回答事故的原因,探讨降低事故后果的措施,从中可获得进一步的理论和经验(诸如工程技术、医学、心理学),从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决策依据。交通事故研究的内容包括事故调查与统计、事故再现和事故分析三个方面。1工程技术借助模拟方法(乘员模拟计算模型、模拟假人试验、自愿受试者、尸体)尝试获得与描述事故有关的车辆、人和环境特性的特征值。这些特征值描述车辆损坏、人体受伤(人与模拟假人的可比关系,乘员模型与人的相近性,事故严重程度与受伤的关系等)以及环境的作用2医学评价医生诊断、医院报告、事故受害人病理结果与受伤严重程度、受伤形式以及事故参者事故后果的关系。3心理学通过询问事故参与人,确定驾驶员、车辆和环境方面的事故原因。一、湖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认
    2023-04-10
    143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法律效力的研究
    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效力问题,历来是一个影响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问题。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唯一依据,认为医疗行为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认为确实构成了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要求赔偿。[3]这个观点在卫生界有相当的代表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其法律属性而言,是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医疗部门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的一种结论,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但并不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唯一依据。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付院长李国光在《突破民事审判新难点》讲话中对此作过专门阐述: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认定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作为确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应当经过法庭质证。[4]之所以有人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唯一依据,其根本原因乃是将医疗侵权简单等同于医疗事故,
    2023-07-02
    387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的司法鉴定问题研究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是: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听证、取证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5.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何申请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省、自治区分为三级,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地区级(设区的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直辖市分为二级,即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申请鉴定是指由病人及病人家属或者医疗机构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委托鉴定是指由卫生行政机关或者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的鉴定。这两种鉴
    2023-03-11
    244人看过
  • 汽车租赁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研究
    [摘要]对汽车租赁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问题,法学理论和实践存在不同观点。正确做法应是原则上由承租人承担,如果出租人仍然保有实际支配力或者有过错,亦应承担责任。[关键词]汽车租赁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近些年,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迅猛,其在给人民群众的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当租赁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责任主体难以确定。本文拟对此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既能依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为汽车租赁企业免除不合理的赔偿责任,促进其健康发展。一、汽车租赁的概念汽车租赁,也称为机动车租赁,即在约定的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被租赁的汽车是指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3条)。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必须是符合一定条件的法
    2023-06-08
    474人看过
  • 车祸赔偿规定研究
    车祸致人死亡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误工费等。具体金额会根据不同地区、上一年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及受害人家属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车祸致人死亡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1、死亡赔偿金,一般20年计算。2、按照所在地的上一年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赔偿6个月的丧葬费。3、死者家属的抚养费,比如未成年人和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4、被害人没有死亡之前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5、赔偿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6、其他费用,比如交通费、伙食费、护理费、家属照顾被害人的误工费。轿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一、轿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1、轿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
    2023-06-30
    413人看过
  • 车辆停运损失费用在交通事故中的影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在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参照整个民事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并结合现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以下考虑因素,仅供参考:受害人死亡的,对死亡者本人予以赔偿10倍
    2023-07-07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更多>

    #司法鉴定机构
    相关咨询
    • 渝中区司法鉴定车祸事故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08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去司法鉴定所鉴定的费用,保险公司能报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就伤情所做鉴定支付的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 泰安交通事故中车祸多长时间鉴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0
      不同情况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 衡阳行人车祸事故的交通事故鉴定怎么鉴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8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在路上出现了车祸,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以终止的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4、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