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居住安置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44:43 224 人看过

对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不过,对于临时建筑和简易房只予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以家庭及其所有自然院落为单位,选择完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被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并支付搬家费和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安置方式。

完全失去住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按“征一还一,差价找补”的原则,就近或异地还原安置在规划的还原安置小区范围内。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实际情况按重置价予以评估,装饰及附属物按市场价予以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结合还原安置房的核定价格,计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还原安置房采取多层、小高层或高层楼房配套附属设施的模式建设,被征收人择房时,根据实际还原安置的需要,以栋或单元为单位,按照签订的拆迁还原协议的安置顺序号进行选房。

农村房屋征收需要按照这个标准补偿安置

春节刚结束不久,各地的征地拆迁项目就红红火火上马了,新一年的征收又开始了。拆迁律师团提醒大家,在面对征收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农村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是什么样的标准,“要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做到心中有数,不要一味拖延等待。

经常听到我们很多被征收人说,你说了这么多没告诉我到底补偿多少钱一平啊?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如果全国有统一补偿安置价格是不合理的,只有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补偿才相对科学。农村房屋征收的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为了不降低咱们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有了以下三种补偿方式:

(一)按产权置换—给房换房

政府用新建或购买的房屋,来与咱们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调换。在安置房与拆迁房屋区位相当、结构相似的前提下,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比例进行安置。

但是在我们实际的办案中会发现很多并不是这样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土瓦房,但是安置房都是砖混结构,建造成本远比土瓦房要高很多,所以补偿可能达不到1:1这个比例。毕竟农村房屋征收更多的是要那块地,而不是房子。当然也有些地方有明确的规定补偿安置比例,如内蒙古则是按照不低于1:1.2或1:1.3来进行安置。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安置房一般是在5年后才可办理房产证,大家在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时候要注意这一点。

(二)按划地重建—给地建房

从之前接触的很多被征收人那里了解到,不愿意搬迁理由其实不多,除了最重要的补偿之外,其次就是农村人念旧、重感情,就是对于很多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来说,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对于故乡有着深深的眷念和不舍,农村生活舒适安逸,自己也不习惯城市物价高、节奏快的生活。就近划地重建不失为最好的一种方式。

在划地重建中,补偿的金额能够让被征收人在新的宅基地上面建造原有面积大小的房屋就合理了。但是如果当地的确没有任何的土地可以拿来重建房屋,那么这种方式就比较难实现了。

(三)按货币补偿—给钱买房

按货币补偿就是不给你宅基地,也不给你安置房,直接给你补偿钱,让你自己去买房子。

按照这种补偿则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或建一处新房子的材料费加上人工费的综合。在这种情况下,补偿给被征收人的现金,足以在就近区域购买相同面积的商品房或修建一处一样的房屋院落便便算合理。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拆迁律师团在这里提醒大家,春节过后拆迁将接踵而至,咱们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遇到不合理的补偿一定不要随意签补偿安置协议。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2022年房屋征收政策
    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为:(一)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
    2023-03-24
    240人看过
  • 私有住房补偿安置政策
    私有住房的补偿安置标准:1.被拆除房屋为未出租的私有住房,不符合“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条件的,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或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其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符合“面积标准房屋”条件的,被拆迁人还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2.被拆迁房屋为按市场价出租的私有住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或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其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应对被拆迁人进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3.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代为经租房屋)的,租赁关系终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价值标准房屋调换,计算货币补偿金额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
    2023-07-02
    218人看过
  • 安置房政策
    房产交易
    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在房产交易中占据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安置房最新政策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
    2023-05-05
    13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政策
    农村房屋拆迁
    (一)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三)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实施意见》中规定,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明确补偿金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四)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如果家庭已超限购门槛,即本市户籍家庭有三套房,或
    2023-03-16
    480人看过
  • 征地安置政策的问题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3、青苗补偿标准,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后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之费用而支付的补助金额。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及《最高人
    2023-07-02
    234人看过
  • 房屋征收后如何安置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2023-05-31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军队安置住房政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0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民安发〔1993〕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含退休志愿兵住房,下同)和附属建筑产权的归属,原则上按照建房计划和投资来源划分。列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住房建设计划且由中央财政投资的住房,其产权属于中央所有。其它的住房,按投资来源确定产权归属。 第三条产权属于中央的军队离
    • 深圳安居区安置房政策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配建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占地面积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分摊的用地面积。市规划部门在出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时,应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类型、配建比例、建设标准、位置和建成后的有关事项,作为土地招拍挂、划拨或协议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 安置房税收政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1
      1、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
    • 征收安置房跟公房征收政策一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虽然公房承租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但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性质的长期永久租赁关系。公房叫租赁,承租人享有类似物权的财产权益。因此,在房屋征收中,公房承租人应享有类似所有权人的物权。既有获得补偿安置的利益,也有提出意见、陈述、申辩、参与听证、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此外,《国有土地上
    • 非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在办理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的服务中,律师应提醒当事人,这种拆迁及补偿应当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防止拆迁对当地原有工商业与就业的负面影响。补偿标准一般为: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