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的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8:04:50 433 人看过

湖南省征地补偿实施办法: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3、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湖南省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省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以上就是对湖南省独生子女在征地时的补偿标准的介绍。虽然我国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独生子女在征地过程是否能加倍补偿做出规定,但各地区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行措施,以保障独生子女家庭日后的生活水平不受征地影响,保障了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2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8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境内属于本办法所附《湖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车船税。前款所称车船是指:(一)依法应当在本省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且在本省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湖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第四条本省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已依法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本省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非本省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在本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依照本省车辆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第五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免征车船税的车船外,本省下列车船免征车
    2023-05-10
    322人看过
  • 湖南将实施新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方案应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意见记者昨日获悉,《湖南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办法》说,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下列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预警评价:房屋征收事项是否经过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实施房屋征收是否产生行政争议和具有化解的可能;征收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源能否筹措到位;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公平、合理等。《办法》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方案应当包括房屋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实施步骤、签约期限和奖励等事项,并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再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事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根据《办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
    2023-06-10
    348人看过
  •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1999年9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
    2023-07-21
    463人看过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布文号:2000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第四条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遵守《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
    2022-04-24
    463人看过
  • 解读《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目前对于该办法,仅有媒体报道的亮点节选,对此的专业解读相对缺乏。为进一步充分理解该办法,律师殷清利对此进行专业解读,以对广大征收人、征收部门及被征收人提供参考。参考本解读时,请注明出处。征收条例三项授权,办法规定详细全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8条、第20条第1款、第23条分别就住房保障、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三项内容,授权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制定。对此《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17条详细规定了评估机构协商选定、随机或投票选定方式的具体内容;第19条又规定了住房优先保障的适用原则;第22条及第23条规定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条件及计算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后利润、审计报告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净利润,确实避免了一些瞒报补偿的情况发生。但同时加大了被征收人举证难度,被征收人如果确有难度,应通过行政救济方式维权以解此项补偿之围。办法也有四项
    2023-04-27
    439人看过
  • 山西省新的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实施
    2015年9月24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多项规定的出台,将促进山西省房屋拆迁的人性化。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拆迁应当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建、扩建被征收房屋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不给予补偿,哪些行为可以不予补偿?根据规定,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情况确定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房屋、土地用途,转让、出租、抵押房屋,对违反规定的部分不予赔偿。半数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方案。谁来制定补偿计划?需要征求人民的意见吗?根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制定补偿方案。补偿
    2023-05-31
    280人看过
  • 湖南省《城市规划法》的实施办法
    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992年10月27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10月31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第三条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是指与城市长远发展密切相关的城市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和交通、
    2023-06-05
    460人看过
  •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税费是怎样的
    一、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税费是怎样的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二、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哪些(一)计税依据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三)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
    2024-01-06
    81人看过
  • 湖南省宁远县征地补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一、湖南省宁远县征地补偿的项目包括哪些?湖南省宁远县征地补偿的项目包括: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
    2023-06-18
    142人看过
  • 广东省征地程序的实施办法有哪些?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办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的规定,扼要介绍国家关于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律规定。一、征地的含义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二、征地的程序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
    2023-06-03
    118人看过
  • 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额、工伤事故和工伤申报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加强事故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职工预防工伤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2023-04-13
    175人看过
  •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颁布日期:2007年1月1日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刑事案件侦察阶段1000—8000元/件刑事案件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刑事案件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刑事案件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
    2023-06-06
    272人看过
  • 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法规标题】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必须是已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公开两年以上的。“经济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或称一次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或称二次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指已经取得的直接(一次)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均净增经济效益(两者同时列出),如净增销售收入、缴纳税金、利润;间接经济效益是指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以及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效益必须取得有关证明。“社会效益”一般是指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国防能力、保证国家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等。第三条授予金奖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
    2023-04-23
    202人看过
  • 了解一下湖南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农民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今天就来看看湖南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规定的2017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23-03-17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湖南省湖南省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怎么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
    • 河南省征收土地有补偿办法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5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 土地征收补偿和青苗补偿哪个先实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2
      在处理征用土地的问题时,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则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遭受毁损时,向种植这些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 湖南省2016年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5
      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一亩地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农村土地占地补偿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二、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三、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
    • 土地补偿法实施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2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用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征用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耕地征用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公顷被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