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3、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协议管辖
(一)协议管辖的形式和独立性
目前我国民诉法及司法实践,只认可书面管辖协议。最高法院公报公布的相关案例也表示管辖协议“应当坚持书面形式和实际联系原则”。
协议管辖有着独立性,虽然协议管辖条款是合同组成的一部分,但其具有其他合同条款不曾具有的独立性。这体现于当合同无效、变更、终止、解除时,其他合同条款自始无效、即时变更、即时无效或者之后无效,而协议管辖条款只要未曾变更,则不影响其效力。因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都需按此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由约定的机构(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二)协议管辖的无效情形
根据民诉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形的协议管辖无效:
1、针对身份关系纠纷订立管辖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仲裁法明确此类纠纷不能交由仲裁机构仲裁。新民诉法明确协议管辖适用范围为合同和其他财产纠纷,故目前不宜突破。
2、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管辖条款。
3、针对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纠纷订立的管辖协议。当事人不得预先就不特定的法律关系或一切诉讼订立管辖协议。此类无任何法律关系基础的管辖协议,通常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管辖利益,造成诉讼的不公平和不便利,故为保护一方的管辖利益,不能承认其效力。
4、约定不明确的管辖协议。实践中常见的为两种,一为“守约方所在地法院”,一为“当地法院”。前者最高法院明确为无效约定。后者则有争议,一般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思、合同类型及其他因素,可以确定何为当地,约定有效,不能确定的,则为无效。
5、浮动的管辖(仲裁)协议。实践中,执法尺度不一,有的认为全部无效,有的认为部分无效即约定的仲裁无效,约定的法院有效。从单一条款分析来看,一个条款很难再划分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而且约定了两种互相冲突的争议解决方式,所以此类条款也应认定为全部无效。
(三)约定地与实际发生地冲突的情况处理
约定地与实际发生地冲突时,应以约定地作为管辖权确定的依据,这有助于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法院查证困难,尽快确定管辖法院,有重要意义。
(四)选择多个管辖法院的处理
实践中当事人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的,均被认定为无效。
但约定由当事人各自住所地、原告住所地、起诉方住所人民法院管辖,是实践中常见的表述。对此类约定,实际上是选择了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的管辖。但依据新民诉法第35条的规定,解决了管辖权的积极冲突问题,因此,没有必要认定为无效。故以上情形的管辖约定内容,认定为有效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协议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427人看过
-
协议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204人看过
-
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23人看过
-
劳动协议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213人看过
-
协议管辖有哪些适用范围?
252人看过
-
借款合同协议管辖的范围
243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合同协议的管辖范围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121、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3、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
协议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2根据规定协议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标准如下:1、有约定管辖的,按约定管辖处理,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 3、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管辖地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协议管辖有哪些适用范围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3一、协议管辖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
-
协议管辖适用范围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91、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 2、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
-
合同协议的管辖范围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41、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3、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