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非法集资的人的主体身份怎么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9:53:38 277 人看过

现在兴起的众筹想必人人都耳熟能详,确实众筹能帮助一些人完成心愿,但是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就将变成非法集资,想必对于非法集资也并不陌生。非法集资是通过非法律允许的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那又该如何去界定主体的身份呢。

参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人的主体身份界定,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

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刑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和司法解释。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有非法吸收存款和集资诈骗,违法主体包括个人、单位、其他参与人以及广告宣传者。

一、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和定罪标准

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1、非法吸收存款罪的定罪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个人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在20万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单位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在100万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2、集资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第二款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该司法解释第二条所列的行为有: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该司法解释第五条对集资诈骗定罪标准进行了明确,一般是:个人集资诈骗

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

二、其他参与者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部分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的定罪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第二款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而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不论因为什么目的,都不提倡以违法的方式解决,在其遇到困难时可以采取正当的集资手段,如:企业可以寻找风投、天使投资、公开募股、发行债券等一系列正当的方式,个人可以通过信用贷款等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什么叫非法集资参与者,非法集资参与者是什么罪
    非法集资参与者指的是在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参与者按照集资诈骗罪定罪,非法集资处罚标准是根据其涉案的金额确定的,单位与个人的量刑金额起点不同。一、什么是非法集资参与者非法集资参与者即非法集资的参与人,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其他参与者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部分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的定罪标准。二、非法集资参与者是什么罪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0万元以上的,非法集资参与者按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3-06-05
    374人看过
  • 非法集资与民间融资界定
    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则是破坏金融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刑事犯罪行为,两种行为性质截然不同,决不能混为一谈。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区分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重要界限。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阐法释理,形成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共识,坚决防止将非法集资犯罪等同于民间借贷,坚决防止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发展。一、非法集资与合法融资的区别非法集资犯罪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中的一种类型,由于其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是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关于非法集资罪,《解释》中明确规定了五个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
    2023-04-01
    462人看过
  • 怎么界定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定: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人未经有权机构审批,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较为广泛的群体)吸收存款。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6-18
    138人看过
  • 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主体与客体?
    构成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如何确定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符合以下要件确定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3、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二、法院对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能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处罚一般情况下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一般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
    2023-03-06
    229人看过
  • 合法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合法民间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的区别集中体现在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方面,因此,必须牢牢抓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质,即同时具备非法性、公众性、利诱性、公开性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融资者的主体资格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从事融资活动具有非法性,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进行融资活动,使其自身和从事的融资行为脱离国家有关单位管控和法律、规范的规制,增加了融资行为的风险性。而合法的民间融资行为一般对融资者或融资中介规定了主体资质审核义务,如在私募基金中,融资者在成立、募集资金完成、注销时都需要向证券业协会备案,证券业协会将上述信息通过网站公告。要求融资者或融资中介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其目的是通过相关部门对融资者或融资中介的资质、信用及偿还能力进行初步把关,并将其融资行为纳入国家监控和掌握之中。第二,从投资者资格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公众性
    2023-04-23
    350人看过
  • 2023参与非法集资人数有什么规定
    非法集资的定义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界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
    2023-01-27
    399人看过
  • 国企改制后管理人员主体身份的界定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后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在这些公司内管理人员的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企业经理人员、企业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1、国有独资公司:国家仍为唯一的投资主体,公司企业仍为典型的国有企业,只不过改革了市场化运作模式,其管理人员仍然对国有资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所以其身份仍为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无疑仍应定性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2、国有控股公司:企业财产由国有股份控制,无论是该企业的管理决策人员的数量、级别还是企业的经营决策、投资方向,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到原国企的影响,即由于国企的控股而使该合资公司的所有财产都受到原国企的控制,而原国企正是通过改制后留在合资企业中的原国企工作人员的职权来达到对合资企业的控制。改制后的原国家工作人员仍管理国有企业事务,因而其身份仍为国家工作人员。3、
    2023-06-09
    63人看过
  • 2022参与非法集资人员定罪标准
    参与非法集资人员立案定罪的标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0万元以上的,按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2-07-03
    413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主体身份从重的规定
    在解读中国的法律制度时,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一点是,对于非法拘禁罪这一严重犯罪行为的主体,法律进行了严格的从重规定。这种“从重”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当非法拘禁罪犯完全具备特定身份,如公职人员或司法人员等情况时;其次,当这些主体在实施非法拘禁行为时,又借助于他们的职务便利或者权力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这类罪犯在面临刑事审判时,将有可能被判处更为严厉的惩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罪行,则应依法予以从重惩处。这就意味着,如果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那么在量刑过程中,法院将有可能对他施以更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2024-05-05
    139人看过
  •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双重身份是什么?
    子公司是一种同时具备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身份的企业。要设立子公司,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股东共同出资, 且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2. 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3. 股份符合法定资格且限制人数; 4. 依法成立。子公司是一种同时具备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身份的企业。要设立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共同出资,且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2.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3.股份符合法定资格且限制人数;4.依法成立。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单位,一个会计主体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任何单位或组织。 同 时 具 备 会 计 和 法 律 身 份 的 企 业 : 子 公 司一家公司是否可以同时注册多家子公司,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和业务需求。在某些情况下,一家公司可以通过注册多个子公司来拓展业务范围和提高业务效
    2023-09-24
    494人看过
  • 个人以及参与非法集资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个人以及参与非法集资,应当依照法律界定非法集资参与人员的身份,所谓非法集资,就是行为人吸收存款或集资存在非法行为,包括单位,个人及参与人员,广告宣传者,参与非法集资的定罪标准,个人非法集资20万元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30人以上,应该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参与人的主体身份界定,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刑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和司法解释。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有非法吸收存款和集资诈骗,违法主体包括个人、单位、其他参与人以及广告宣传者。一、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和定罪标准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1、非法吸收存款罪的定罪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2023-06-27
    485人看过
  • 非法集资参与者的性质是什么
    1、非法集资参与者的性质是什么不应将参与集资的人认定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究其原因,我国刑法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归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参与集资者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经营活动,集资者的损失不属于财产权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其诉讼地位不应当确定为被害人,在对被告作出刑事判决的同时,将责令被告退还参与集资人员的损失。如果追偿损失可能鼓励募捐者继续参与类似活动,而损失无法追偿,则可能导致募捐者根据判决,继续以法律内外的各种方式向政府要求损害赔偿它带来了许多副作用虽然参与募捐的人没有被认定为被害人,但他们应该是“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中的证人。从司法实践来看,为了保护募捐群众的权益,帮助他们参与法院的审判追缴募捐款,促进案件的结案,公安机关可以向募捐人推荐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但募捐参与人诉讼代理人的推荐工作受到限制,建议由公安机
    2023-05-07
    500人看过
  •  集资罪非法数额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一定数额时,将面临刑事责任。具体数额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非法集资罪数额标准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方式向公众募集资金,承诺支付固定回报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资金的行为。其数额标准根据所涉及的金额大小和非
    2023-10-23
    464人看过
  • 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能拿回本金吗?
    非法集资行为一直以来都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原则上来说属于参与人,不属于受害者,但不排除投资人也是因为被骗所为,从另一方面来说有属于受害者。至于能不能拿回本金还是要看最终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判决结果。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能拿回本金吗?1、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2023-04-19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的参与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5
      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认定标准: 1、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参与人的主体身份界定,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 2、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刑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和司法解释。
    • 参与非法集资具体什么是非法集资的形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
      “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
    • 怎么区分参与非法集资的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对于经调查认定为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应当责令参与非法集资的人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非法集资人不停止集资行为的,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有权做出查封、扣押相关财物、文件、资料,申请司法机关冻结相关资金等措施。
    • 非法集资与参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1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 怎么举报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向银监会、工商局举报,由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查处。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责任,确保社会稳定省级人民政府要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要对本地区的非法集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