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产产品发福利可以视同销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21:02:33 416 人看过

1、以自产产品形式发放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以外购商品形式发放的,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以购物券形式发放的,不需做增值税处理。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一般如下: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但是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其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的福利或者个人的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的;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8、将其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款,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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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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