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吗,买卖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2:24:36 252 人看过

买卖合同到期后不一定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到期意味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没有重新订立其他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买卖合同不是无偿合同。

一、买卖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吗

买卖合同到期后不继续履行,原来的买卖合同到期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其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此终止,视为双方履行完毕。如果继续按照原来劳动合同的内容来履行,也是没有书面合同约束下的民事行为,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买卖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买卖合同不是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三、买卖合同是怎样的

1.买卖合同的成立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偿合同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买房合同受理吗
    1、要求继续履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一、违反承诺有什么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保证的法律后果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未违约方的损失、按照定金法承担定金责任和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违约合同处理的方式是什么违约合同的处理方式是: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
    2023-03-31
    338人看过
  •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执行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执行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不能履行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的除外。一、民法典合同解除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者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尾款逾期未交怎么办?商品房买卖合同尾款逾期未交,当事人可以请求其支付,并可依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2023-04-03
    173人看过
  • 买卖合同能否在买卖合同履行地起诉
    一、买卖合同能否在买卖合同履行地起诉《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买卖合同能够在买卖合同履行地起诉。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民法典》第511条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2023-05-06
    341人看过
  • 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手续吗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一、租房合同未到期,保证金可以退吗租房合同未到期,如构成违约,保证金一般不能退还。具体在未到期的情形下,是否可以退还保证金,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作出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别人欠钱不还如何让他搬东西别人欠钱不还不能搬他家的东西。债务人有按约定履行偿还的义务,但如果没有按时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023-04-03
    6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否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具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手续?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解除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
    2023-03-09
    51人看过
  • 买方拒绝履行合同,卖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吗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
    2023-02-07
    32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费交多少,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费交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费的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在不存在履行的现实困难,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不得要求继续履行情形的,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
    2023-04-10
    254人看过
  • 签买卖合同一定要履行吗
    一、签买卖合同一定要履行吗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履行的,权利人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如果不继续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二、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一)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二)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023-05-06
    167人看过
  • 房屋购买合同到期后,如何继续履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最迟于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的土地使用权人经过以下程序后可延续房屋所有权。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各省市的规定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房屋年限如何知晓?李小姐问:我在某小区看中了一套房子,房东说是1999年建成的
    2023-07-12
    188人看过
  • 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应如何继续履行
    在出卖方死亡之后,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关系得以圆满完成,应当由继承了出卖人家属遗留下来的遗产的亲属进行合同的执行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条款,那些继承了被继承人所留下来的财产的人士,负有在自身具备的遗产价值范畴内,代替已然离世的亲人承担相应债务的法定义务。因此,对于那些顺利获得了出卖人遗产的继承人来说,他们必须不遗余力地肩负起维护和传承合同义务的责任,继续信守当初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全力配合买方完成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务的办理工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024-08-05
    495人看过
  • 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赔偿办法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且损害国家利益。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并未实际损害国家利益,则仅构成可撤销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会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具体的救济内容如下:第一、如你方支付了对方费用,则对方需要返还不当得利;如对方给付你方标的物,你方也需要返还。如物件有磨损的,则折价赔偿。第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如有违约金或定价的约定,则仍可以向对方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赔付定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一)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
    2023-07-13
    396人看过
  • 买卖契约是买卖合同吗
    买卖契约就是买卖合同,是标准的交易合同,该合同最后有一项供买卖双方填写其他补充条款的空白地方,如不够另符页。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这使它区别于租赁合同、借用合同。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互易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指依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的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出卖人负有交
    2023-02-27
    227人看过
  • 期房买卖是预售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针对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房产,购买者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该合同条款,预售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而针对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则需要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交易。尽管这两份合同所适用的场景不同,但它们的法律效力却是同等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前者要求预售方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后者则允许预售方适当延迟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2024-05-01
    378人看过
  • 无买卖合同过户吗
    夫妻共同财产
    一、无买卖合同过户吗当事人之间仅是口头表达没有签定书面房地产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属无效合同二、房屋买卖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合同中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作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是共有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2、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地点(方位、朝向、门牌号等)、面积、类型(公房或私房)设施设备结构(木制、砖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格局、装修及附属设施等内容。3、价款。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它的主要内容涉及到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在签订合同中,应当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以房屋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定价原则,明确房屋售价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是多少。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交纳各自应当
    2023-05-03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需向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 在无偿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身份、特定目的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成立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无偿合同通常涉及赠与、借用、无偿租赁等合同类型。... 更多>

    #无偿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到期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还能继续履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6
      销售合同到期后不需要继续履行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因到期而终止的,双方不再受合同效力的约束,不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同期继续履行合同如何写房屋买卖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市××区××镇××集体宿舍 原告:××,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市××区××镇××集体宿舍 原告:××,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市××区××镇××集体宿舍 原告:××,男,
    • 买卖合同到期后还继续履行吗,应该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8
      买卖合同到期的不继续履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因到期而终止的,合同双方不再受合同效力的约束,无需再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 中止买卖合同后一方可否继续履行卖房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买卖合同到期后还继续履行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1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到期后不需要继续履行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因到期而终止的,合同双方不再受合同效力的约束,无需再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