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消费执行异议如何提法
在执行程序中若未能完全执行完毕,被执行者可能会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这是因为如果他们具备高消费能力,却并未积极履行还款责任,那么从法律原则和道德伦理方面来考虑,均无法予以反对。
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来看,实施限高令实际上是一项间接执行措施。
所谓间接执行措施,即是通过对被执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等方式,使其感受到压力与痛苦,从而促使其自觉自愿地履行相关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信用卡逾期判决了多久限制高消费
通常为三个月。
根据现行法例,如信用卡持卡人连续三个月未能履行最低偿付金额,银行可依法向法庭申请诉讼。
大多银行并非在持卡人初尝逾期之际便立即发起诉讼,而是会先行与持卡人进行沟通,敦促其尽快还款。
若持卡人在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或无法取得联系,银行才会考虑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当信用卡逾期超过三个月时,银行将有权启动诉讼程序,但在现实生活中,银行往往不会在逾期刚满三个月之时即刻对客户提起诉讼。
实际上,由于诉讼过程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因此银行通常不会轻易采取这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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