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范围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16:19 351 人看过

企业合并范围的确定

企业合并的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企业所得税范围如何?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收入总额。(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
    2023-03-14
    327人看过
  • 如何界定数罪并罚的范围
    对数罪并罚的界定我国的立法是以执行完毕或者已赦免前所犯之罪为限。在外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说中,在描述这一特征中使用了同一刑事诉讼的问题,这也关系到在具体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如何确定数罪并罚的范围的问题。刑事诉讼有广义、狭义之分:前者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四个阶段;后者仅指起诉至审判的诉讼程序,尔后的执行程序是一种行政性的非讼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理论,基本上都是在广义的刑事诉讼的层面上进行规定和探讨的。我国的数罪并罚制度也是与这一广义的刑事诉讼观念相联系的,其表现就是数罪并罚的范围扩张至执行完毕之前。严格地说,当一个刑事诉讼开始后,同一被诉人再行实施一个或数个犯罪被追而引起另外一个刑事诉讼,但由于已经开始了一个诉讼,因而后一个诉讼被合并到前一诉讼中,表现在应当被同时侦查、同时起诉或者是同时宣判并确定应执行的刑罚;由广义的刑事诉讼观念展开,在判决宣告后而刑罚执行完毕前,被执行
    2023-04-22
    222人看过
  • 国有企业如何合并
    国有企业并购有四种方式:收购并购、债务并购、收购兼并,抵押合并、债务合并购买合并被合并方以现金或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资产,取得被合并方资产的全部管理权和所有权,被合并方的法人地位消失。这种形式主要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有偿并购。可分为一次性购买和分期付款购买。由于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转移,资产评估更加严格和市场化根据债务承诺程度,并购可分为两种情况。在一种情况下,当资产和负债相等时,合并方在承担被合并方全部债务的前提下,接受被合并方的全部资产和经营权,被合并方的资格消失。这是一次全额付款的合并。另一方面,合并方在承担被合并方部分债务、提供技术和管理的前提下,取得被合并方部分资产所有权和全部经营权。被合并方虽变更了厂名、领导班子名称,丧失了经营权,但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原有所有权性质不变抵押合并以抵押方式转让产权,然后通过赎回的方式再次转让产权
    2023-05-07
    200人看过
  • 企业如何合并企业合并无形资产怎么做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企业合并的分类,分别处理: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照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础。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包括:(1)被购买企业原已确认的无形资产。(2)被购买企业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但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购买方就应在购买日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例如,被购买方正在进行当中的一个研究开发项目,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购买方应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总之,如果企业要合并无形
    2023-04-18
    304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范围怎么确定?
    1、普通数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2、发现漏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
    2023-04-05
    218人看过
  • 什么是拆迁范围,如何确定拆迁范围?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一、依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
    2023-04-05
    467人看过
  • 企业如何制定并购贷款协议范本?
    并购贷款协议范本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详细信息;其次,写明公司并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合作方式以及投资步骤及其条件;写明并购双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并购贷款协议需要的资料有:1、申请书;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验资报告;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董事会同意贷款的决议等。并购贷款的交易架构有哪些?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主要是用于并购有控制权的收购项目,适用于以下的交易架构:1、PE收购:大型股权并购基金一般都会利用利息节税收益来增加交易的回报。由于基金主要是从事投资活动而不是经营活动,基金本身是无法申请并购贷款,就算贷款也不能抵免税负,但透过专业的安排交易架构,PE所投资或控制的公司可以申请并购贷款,也可以以税务筹划,利用利息抵税。2、MBO/LBO:从MBO本身的动作模式、特点和作用来看,如果交易及后继整合重组方案设计得当,由管理层作为发起人成立企业作为收购方
    2023-07-20
    243人看过
  • 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的确定
    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的确定有专门的目录,如需办理工商注册,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另外,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如果经商,都应当委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注册食品公司要先取得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可以先取个公司名称如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去技术监督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生产饼干,糖果类,粮油面后,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或其他企业后才能生产饼干零食,糖果类,粮油面。食品生产准入是很麻烦的。如果你只是销售这些产品就比较简单了,去工商局办个可以经营以上产品了。一、食品欺诈对食品加工企业的影响:食品产业化水平不高,大多数食品企业是小型单位(有大量的小作坊,小商贩),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挣扎。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他们一般选择在原材料环节控制成本。但是由于原材料控制能力的缺失,部分受到原材料提供者的欺诈,直接造成最终
    2023-03-03
    197人看过
  • 贸易公司企业经营范围的确定
    经营范围是指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是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新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并不是你想做什么生意填上就可以,很多你想做的事,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如果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业务活动,将受到法律处罚。一般公司的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就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前置审批是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就需要先去审批的项目,比如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后置审批是指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然后才能营业。比如建筑行业的相关资质证等。一、公司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初次注册公司,不知道如何确定经营范围时,可以直接参考同行。进入工商局的企业信息查询网站,随便打开一个同行公司就能查看它的经营范围了,复制下来就可以当成你新公司的经营范围提
    2023-02-28
    444人看过
  • 如何更合理地确定工伤的范围
    24日,国务院法制办印发《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现行条例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包括“删除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致人损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尽管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中对此作了详细解释。但笔者仍认为,草案仍需进一步完善首先,不宜简单删除现行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认定工伤”,但应充分考虑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不同特点。从法制办给出的理由来看,一方面是进一步理顺法律关系,另一方面是简化和永久消除纠纷。公众可以找出足够的理由驳斥法制办提出的两个基本理由。比如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可以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获得赔偿,也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解决。但在上下班途中,毕竟是完成工作不可缺少的准备和延伸阶段,因此将其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并不明显不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对工伤保险的核心案件进行保护,还要对非核心案件进行保护。社会进步需要逐步扩大工
    2023-05-02
    436人看过
  • 民事二审范围如何确定?
    一、民事二审范围的确定1.对上诉请求我们应该作广义的理解,即除了上诉人提出的请求之外,还包括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在答辩中提出的请求。那么,应如何确定上诉请求的界限呢?这里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上诉请求是否受起诉范围(或日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另一个是上诉请求是否受一审裁判范围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上诉请求的范围尚无直接、明确的规定。应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呢?2.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一般不得超过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即二审中不得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所谓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主要表现为,原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等情况。这是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否则,将会陷入两难困境。因为新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作终审,就将使当事人失去上诉权。若允许当事人再上诉的,该案就成为三审终审了。除非当事人提出的新的诉讼请求,能在二审程序中达成调解协议,即二审能以调解方式结案,才可将新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
    2023-06-03
    467人看过
  • 如何在合法范围内减轻企业税负
    企业合理避税的方式为:1、寻找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优惠区,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优惠区;2、通过利益或其他费用的转移,将高利润以收入的形式转移到税收优惠区设立的新公司。这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非法手段精心安排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尽可能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以减轻税收负担。但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一些漏洞或含糊之处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区别是什么?偷税漏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论故意或无意的行为,做虚假财务报表,隐瞒利润,达到少缴和不交税款的目的。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
    2023-07-05
    165人看过
  •  抵押担保范围如何确定
    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如果没有进行约定,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如果没有进行约定,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2)利息;(3)违约金;(4)损害赔偿金;(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 押 权 法 定 担 保 范 围 包 括 哪 些 ?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包括哪些?抵押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房屋抵押: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如房屋、土地等。2. 动产抵押:以动产作为抵押物,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等。3. 不动产抵押: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如土地、房屋等。此外,《民法典》第40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优
    2023-09-05
    183人看过
  • 铁路运输企业对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0月27日《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铁路法第十七条中的“实际损失”,是指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货物、包裹、行李实际价值的损失。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时,对灭失、短少的货物、包裹、行李,按照其实际价值赔偿;对变质、污染、损坏降低原有价值的货物、包裹、行李,可按照其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加工、修复费用赔偿。货物、包裹、行李的赔偿价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实际价值中未包含已支付的铁路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短途搬运费等费用的,按照损失部分的比例加算。
    2023-06-05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企业如何确定其营业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数罪并罚如何确定量刑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范围如下: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刑期如下: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
    • 怎么确定企业免责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0
      公司法人是根本就不能够免去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谓的公司法人免责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但是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公司法人在有一些情况后,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宅基地如何确定确定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宅基地范围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 企业对外担保业务范围怎么确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涉及到银行贷款方面的担保,可以通过查询人行征信系统而确定企业融资担保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