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经审查后按以下情形处理:
(1)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办理;
(2)认为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正确的,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控告人、申诉人。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八条
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可见,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的原因比较多,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时候要出具书面的法律文书,并且在法律文书中要告知退回补充侦查的具体原因。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是两次,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最多是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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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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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查后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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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哪些情形的刑事申诉,应当立案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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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立案,检察院能否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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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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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有哪些情形的刑事申诉,应当立案复查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4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的刑事申诉,应当立案复查: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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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什么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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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形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侦查?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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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办案时对检察机关进行调查应注意哪些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1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确保人身检查的顺利进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人身检查:1。如有必要,调查人员可以强制对拒绝人身检查的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2、妇女的人身检查应由妇女工作人员或妇女医生进行。这是为了反映对妇女的特殊保护。3、人身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因为人身检查的目的是获取证据,找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