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期限是否有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7:52:47 298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期限是否有规定?

民事诉讼中止后,直到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才恢复诉讼,没有期限限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

(一)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

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由此可见,一般的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是发生了一些必须要中止审理的情形之后,比如当事人突然发生了车祸,需要住院治疗,那必须要等到当事人达到出院的水平,可以参加庭审了才能恢复审理。所以法律上统一规定中止审理的期间是不现实的,但也不会因为中止审理,民事纠纷的整体审理期限就可以自动延长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中是如何规定诉讼期限的
    一、民事诉讼法中是如何规定诉讼期限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
    2023-06-07
    201人看过
  • 2024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有什么条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024-03-30
    75人看过
  • 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中止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2-10-31
    262人看过
  • 民事再审申请期限是否适用中止?
    一、民事再审申请期限是否适用中止?可以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二、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
    2024-01-09
    12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止后的恢复期限
    民事诉讼中止后恢复诉讼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其职权的相关规定来恢复诉讼程序,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并按照民事诉讼中止后的相关条件来进行处理。法律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什么是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止期
    2023-07-21
    128人看过
  • 民事诉讼裁定中止审理如何救济?
    一、民事诉讼裁定中止审理如何救济?民事诉讼裁定中止审理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除此之外,如果存在着异议的情况是在完全可以通过和律师沟通交流,律师代理处理相关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刑事案件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023-07-28
    3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可以停止民事审理
    一、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可以停止民事审理(1)当被告的行政机关已经被撤销并且还没有确认能够接手并行使其原本职责的行政机关存在;或者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之后,其原有的职责也同时被剥夺,以至于无法持续行使权力的行政机关;亦或是那些经过确认,暂未确定有能力继续进行诉讼活动的行政机关,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司法程序不得不暂时停止。(2)在审理相关情形过程中,如果人民法院发现被处罚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就应该立即将与此相关的犯罪证据材料移交给相关的司法机构。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会对当前案件的审理造成影响,那么司法程序就必须暂停,直到相关司法机构做出最终决定后,才能重新启动。反之,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不会对当前案件的审理造成影响,那么司法程序就应该继续进行。(3)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人民法院发现被处罚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就应该立即将与此相关的犯罪证据材料移
    2024-07-21
    4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进行中发现有刑事犯罪中止审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1、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一、中止审理的情形民事案件中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
    2023-03-27
    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期限是否中断中止?
    一、行政诉讼期限是否中断中止?行政诉讼期限是不适用中断中止。行政诉讼有起诉的期限,但行政诉讼期限不适用中断,行政诉讼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耽误的,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
    2024-01-14
    411人看过
  • 如何才能中止民事诉讼审理?
    如何才能中止民事诉讼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28
    133人看过
  • 2023民事诉讼法中申请再审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申请再审期限的规定是什么2007年民事诉讼法时,有的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二年后才发现某些再审事由的情形,一律按照“二年内提出”的规定,限制申请再审,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因此,2020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新民事诉讼法中再审期限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从三方面对之前的规定作出修改一是将二年的申请再审时间缩短为六个月;二是将后来才可能被发现的再审事由增列为四种;三是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的申请再审时间延长为六个月。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本条规定中,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时间限制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一般六个月的期限是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开始起算的。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
    2023-05-04
    24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审限期是多久,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无论是法院直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律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1991年《民事诉讼法》首创民事案件审理期限制度,2000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标志着这一制度完成了体系化和精细化。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审不判,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期限整理如下: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2、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
    2023-06-21
    33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伪造印章是否中止诉讼?
    一、民事诉讼中伪造印章是否中止诉讼?是可以中止诉讼的;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中止诉讼的规定的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2023-06-03
    2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是合理的行为吗?
    一、《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是合理的行为吗?是合理的行为。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法院在作出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决定时不判刑,至于最后是否会被判刑,与中止的法定事由消失、法院恢复审理之后决定。二、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是什么?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2、法律后果不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三、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
    2024-01-24
    26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中止审理期限民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
      我们可以了解到在侦查阶段,有条件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够通缉条件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
    • 民事诉讼再审是否中止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9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诉讼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在决定再审的同时出具原判决中止执行的裁定。
    •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是否扣减审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无法在审限内审结的,应当申请延长审限。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过
    • 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能否延长审理期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但要有合法的理由,同时要得到办案法院的批准。法院审理期限是指某一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做出裁判的法定期间。为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审理期限的规定,在具体适用中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1)适用普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后是否恢复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