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是否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30:34 223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细则所规定的变更登记,都不包括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登记,因为确定登记并不是通过登记来变更原有的登记事项。《条例》所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定义“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最高额抵押还是要看抵押的财产是何性质的。

一、最高额质押登记与一般抵押登记有何不同

1、担保的债权数量不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为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但一般是多个债权。

2、所担保债权发生时间不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为一个时间点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为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

3、在设立时,确定的担保内容不同。一般抵押权设立时,其担保的债权已经发生,因此担保的金额等都已经确定,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将来发生的债权,其设立时,其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金额、债权发生的次数等都尚未确定,确定的只是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

4、在转移上,一般抵押权要求债权转移的,抵押权也随之转移;但在最高额抵押权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5、在消灭上,一般抵押权要求主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但在最高额抵押权中,只要产生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关系还存在,部分债权的消灭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

二、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应当注意什么

1、申请时,当事人有可能无法提供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为所需要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但是当事人应当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2、审查时,注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否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的期间等作出约定,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否超过所抵押的土地价值,最高额抵押的期间是否超过所抵押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等。

3、注册登记时,应当在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当事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证以及将要发放给当事人的他项权利证明书)和土地登记簿上应当记载权利类型为最高额抵押权,并记载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期间。由于所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无法确定债权和抵押权的期限,因此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书上的“存续期限”一栏可以不填写。

4、注册登记后,最高额抵押的期间届满并不表明抵押权期限届满,更不表明抵押权消灭,登记机构不得自行注销最高额抵押登记。

5、注册登记后,当事人就所抵押的土地价值高于所担保最高债权额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申请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只不过应当在“权利顺序”栏注明所设立抵押权的顺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额抵押相关文章
  •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是否审查抵押金额
    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是否审查抵押金额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不审查抵押金额。抵押物的价值由抵押双方当事人认可、确定,不需要登记机构进行审查,抵押登记机构不得干预抵押物价值及其抵押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土地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土地抵押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
    2023-05-06
    236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与顺位抵押是否相互排斥?
    最高额抵押和顺位抵押不会产生冲突。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协议,同意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为担保来保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合同的性质都是对债权债务合同的担保,只是操作方法不同,最高额的特点是在额度范围内连续使用,而一般抵押在主合同偿还后即告终止。最高额抵押和顺位抵押不会产生冲突。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协议,同意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为担保来保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合同的性质都是对债权债务合同的担保,只是操作方法不同,最高额的特点是在额度范围内连续使用,而一般抵押在主合同偿还后即告终止。 最 高 额 抵 押 和 顺 位 抵 押 的 适 用 场 景 有 哪 些 ?最高额抵押和顺位抵押是指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一种抵押方式。这两种抵押方式在适用场景上有一些区别。最高额抵押是指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优先受
    2023-09-04
    179人看过
  • 不动产最高额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
    一、不动产最高额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一)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应注意:1、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合同文本。由于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抵押,与普通抵押之间存在诸多实质区别,因此需要高度注意。2、对抵押物的权属审查。即抵押物上是否设定有在先的他项物权、法定的优先受偿权,抵押物剩余价值是否超过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等。3、如果抵押物是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等特殊动产的,务必及时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4、在设定最高限额时,一般要根据抵押物的剩余价值留出一定余地,以保障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具有受偿空间,否则若发生违约情况时主债务本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可能难以实现。二、最高额抵押的条件(一)抵押担保的是将来发生的债券,现在尚未发生;(二)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不定,但设有最高限制额;(三)实际发生的债券是连续的,不特定的,即债权人不规定对方实际发生债券的次数和数额;(四)债权人仅对抵押财产行使最高限额度内的优先受偿权
    2023-05-06
    199人看过
  •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最高额抵押登记
    以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一)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合同;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二)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三)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5、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2023-04-26
    480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有什么特点,最高额抵押后还能再抵押吗?
    一、最高额抵押有什么特点最高额抵押的特点有: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3.最高额抵押只适用于贷款合同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4.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所有担保的债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经常发生变更,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允许主合同债权转让,必然会发生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的问题,以及对以后再发生的债权如何担保等问题。二、最高额抵押后还能再抵押吗最高额抵押后就不能再抵押了,在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并经登记机构登记后,抵押权就依法成立,除了要把已经存在的某一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外,无须再将往后的债权合同交给登记机构。在房屋抵押市场上,如果借款人在某一金融机构做了最高额抵押,那么他就做不了二次抵押了。三、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
    2023-04-25
    358人看过
  • 登记设立最高抵押权需要哪些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注册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3-05-08
    434人看过
  • 在最高额抵押中,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确定情形: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一、两个抵押要如何处理两个抵押处理方法: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相同的顺序;2、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可以对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各项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抵押人担保的债权超过抵押物价值的,超出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二、抵押权人可以扣车
    2023-06-22
    325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的限额最多是多少
    一、最高额抵押的限额最多是多少实务中,借贷双方一般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将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额约定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因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主债权相应的利息等无法确定,国土部门等抵押登记机关往往仅将债权本金记载为最高债权额,并未依法载明担保范围。因此,当借贷双方发生纠纷诉争至法院时,法院认定债权的优先受偿范围时通常是以他项权证载明的最高债权额为限,判决抵押权人在该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二、最高额抵押借款的最高额是什么意思在实践中对于最高额的理解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为债权最高限额说。该观点认为最高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所有费用的全部债权的最高额,即最高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不得超出约定的最高债权额。第二种观点为本金最高限额说。该观点认为最高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仅指本金最高债权额,最高额担保人除了
    2023-06-08
    375人看过
  • 第一顺位最高额抵押有优先受偿权吗,最高额抵押是什么意思
    一、第一顺位最高额抵押有优先受偿权吗?第一顺位最高额抵押债权人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二、最高额抵押是什么意思最高额抵押的意思就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一人。三、什么是抵押权顺位抵
    2023-06-26
    435人看过
  • 担保金额是否已抵押登记为限
    一、担保金额是否已抵押登记为限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二、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书证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3、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4、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1)属政策性用房首次申请抵押权登记,需另提供:上市交易申请表;(2)抵押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或为国有参股企业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资产抵押的相关文件;(3)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4)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主管部门批复;(6)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
    2023-06-16
    408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一、划拨土地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区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与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都采取了这种做法。另一种司法规则认为,
    2023-06-20
    337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最长几年
    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最长期限: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间的时间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保证人可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对通知前发生的债权仍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最高额抵押所约定的债权发生的期间,并没有最长时限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最高额抵押期限是多久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那么最高额抵押期限可以有多长呢?最高额抵押是指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行为。如果没有约定最高限额,则应当认为最高额抵押合同不成立。决算期是最终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数额的日期。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决算期,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订有存续期间并已经登记的,此项期间届满之时即为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
    2023-08-04
    417人看过
  • 预告抵押登记能否实现抵押权
    一、预告抵押登记能否实现抵押权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于抵押,可以实现抵押权。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二、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抵押
    2023-06-05
    341人看过
  • 可以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吗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综上,在我国是可以设立最高抵押权的。2、需要注意:(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这里的“将来债权”,
    2023-02-28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 更多>

    #最高额抵押
    相关咨询
    • 办理不动产最高额抵押登记是否可以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7
      《民法典》第59条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该法第60条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2007年实施的《民法典》第203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
    • 要怎么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申请时,当事人有可能无法提供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为所需要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但是当事人应当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2、审查时,注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否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的期间等作出约定,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否超过所抵押的土地价值,最高额抵押的期间是否超过所抵押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等。 3、注册登记时,应当在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当事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证以及将要发放给当事人的他
    • 最高额抵押登记要符合什么要求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0
      1、申请时,当事人有可能无法提供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为所需要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但是当事人应当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2、审查时,注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否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的期间等作出约定,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否超过所抵押的土地价值,最高额抵押的期间是否超过所抵押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等。 3、注册登记时,应当在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当事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证以及将要发放给当事人的他
    • 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8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说明: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
    • 最高额的抵押登记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申请时,当事人有可能无法提供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为所需要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但是当事人应当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2、审查时,注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否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的期间等作出约定,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否超过所抵押的土地价值,最高额抵押的期间是否超过所抵押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等。 3、注册登记时,应当在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当事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证以及将要发放给当事人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