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与该市中级法院协商后,中级法院指定该市某基层法院管辖;
并通知与中级法院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
一、毒品犯罪管辖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
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及其临时居住地。
对怀孕、哺乳期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查获地公安机关认为移交其居住地管辖更有利于采取强制措施和查清犯罪事实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移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查获地公安机关应继续配合。
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有利于保障案件侦查安全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毒品案件,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办案单位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可以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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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适用哪些情形,指定管辖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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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指定管辖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案件的重大影响,为使案件得到公正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或者下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由上级法院决定其管辖权的制度。刑事指定管辖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跨行政区划的案件、重大复杂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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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31指定管辖的情形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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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r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r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r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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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法官自行回避,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上述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所谓的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争夺。一般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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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1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以指定行为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在这里,管辖权的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以指定行为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在这里,管辖权的归属并没有疑问与纠纷,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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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30(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