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纯正作为犯主要罪名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8 01:15:01 239 人看过

一、不纯正作为犯主要罪名是什么意思

不纯正作为犯主要罪名是指以不作为形式实现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的行为。因而不作为是行为人为达犯罪目的而采用的手段,该手段的采用是犯罪体现的形式之一,比以作为形式采用的手段更为隐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罪;还有的犯罪虽然通常情况下由作为形式实施,但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情况下构成的犯罪被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也称为不纯粹不作为犯罪。

二、不纯正作为犯主要罪名有何种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

不作为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4.《刑法》第三百八十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5.《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6.《刑法》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7.《刑法》第四百二十九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8.《刑法》第四百四十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9.《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遗失武器装备罪】;

10.《刑法》第四百四十四条【遗弃伤病军人罪】;

11.《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2.《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3.《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4.《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

15.《刑法》第四百条【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6.《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等。

三、不作为犯罪分类有哪些

1.纯正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

2.不纯正不作为犯。

所谓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例如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甚至放任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n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n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n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n(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n(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n(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n(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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