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2:10:29 177 人看过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罪犯被送交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执行刑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抓获后未羁押是否折抵刑期

抓获后未羁押不能折抵刑期,因为未被羁押罪犯就没有失去人身自由,而被判刑之后,会失去人身自由,所以不能折抵刑期。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判刑最低判多少个月

判刑最低的限度:管制的最低期限为3个月;拘役的最低期限为1个月;有期徒刑的最低期限为6个月。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三、有哪些可以折抵刑期的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折抵刑期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这三种,不同强制措施和刑罚,折抵的刑期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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