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强制制度为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提供了方便。首先,公证强制制度中以非诉讼的方式预先赋予了民事与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正常交易以强制执行效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以及执行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有权直接单方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债权人就不用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但简化了司法程序,更节省了当事人的物力和人力。其次,公证强制执行制度只能是债权文书,对于没有债款偿还或者物品托付的民事经济协议是不能被赋予公证强制执行效力的。最后,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文书虽具有公证强制执行效力,但是,只有债权人自愿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才真正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一、强制执行公证效力以及作用意义
公证强制执行,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相较于普通的债权文书,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明显提高了可信度。在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时,公证机关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事实依据来确定。在赋予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后,相关的司法机关就免除了事实调查确定的阶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在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强制执行时,不仅可以简便司法程序,节省债权人的物力人力,还能提高公证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这样,公证强制执行制度的实行提升了我国公证法律服务的层次,提高了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法律依据
2005年8月颁布的《公证法》继承与完善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制度。根据该法第37条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6年5月修订后的《公证程序规则》出台,仍然保留并完善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制度。
其实,强制执行公证效力还是比较强的,我们在进行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如果是债务类的案件,可以很有效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也是可以依法申请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的。另外,我们在进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首先要确定自己是符合相关的条件的。
-
强制执行-中国强制执行制度
23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能执行和解吗,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290人看过
-
制度特征
38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中止执行的情形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462人看过
-
量刑制度和刑罚执行制度的特征分别是什么?
46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法律对强制执行制度
170人看过
-
【特征】申请申请强制执行的特征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
强制实行居住证制度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26如果需要申请《居住证》,申请人应前往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申请《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以房产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 3.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证
-
强制执行最小额度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2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
-
能否轻松执行强制工资制度?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28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并强制执行被告的工资。但是,被执行人可能会得到一定的生活费。
-
强制执行中的特别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方的财产或责令其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其人身;2、中止执行后,只要发现使执行延迟的情况消失或被执行方重新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3、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