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私下自认的,不是在法庭上,只能作为证据材料去使用。如果对一方当事人称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表示承认,也没有表示否认。在经过了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且询问之后,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是否定的时候,可以视为对这项事实的承认。如果是代理人是当事人委托去参加诉讼的,代理人承认一般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民事诉讼自认规则如何适用
一、自认规则的适用范围:
将与身份关系有关的事实以及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排除在自认的客体范围之外,不适用自认规则。
二、自认效力是怎样的
1、自认方: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其约束力来自于诚实信用原则及禁反言原则,同时效力及于二审。
2、自认相对方: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3、对法院效力:法院须以当事人自认作为判决依据,这是源于当事人主义中的辩论主义这一基本原则。
三、拟制自认问题我国严格限制默示自认原则,即不仅要求当事人有不予争执的行为发生,也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说明该事项的含义及可能的后果,并再次询问其对该事实承认或否认的意见,该方当事人仍然不置可否、态度暧昧、沉默不语的,方能视为自认效果。
注意,单纯沉默,不必须构成自认。因一方对对方不利于己方的陈述沉默,其含义存在多种可能,或记不清、或不想回答,不具有确定性,必须进一步确定其含义,再行判断。
四、自认撤销
1、法庭辩论终结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2、有充分证据证明自认是在受胁迫或重大误解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
五、自认事实与已查明事实相矛盾时的适用问题《证据规则》第九条规定六类无需举证的事实;第十三条规定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因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不相符合时,不适用自认规则。
六、诉讼外自认
1、当事人私下自认,即不是在法庭上(包括书面形式材料的),只作为证据材料使用。
2、本人在他案中的自认效果:
如果他案已经生效,根据既判力理论,应当对本人有约束力;他人在他案中自认,根据既判力相对原则,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在特殊情形下对本案有约束力,如判决具有对世效力。
七、民事诉讼自认规则会涉及到什么法律
《证据规则》
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
民事诉讼中的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的区别
21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使用母语进行诉讼的原则
323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亲子鉴定的原则
482人看过
-
分析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的审理原则
322人看过
-
怎么把握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
356人看过
-
自首认定的一般原则
128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诉讼中自认与诉讼外自认的区别是什么,诉讼中自认与诉讼外自认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7所谓诉讼上的自认即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或准备程序中,向法院表示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事实为真实的;而诉讼外的自认则是在法庭外作出的接受对方所提出的事实的意思表示。诉讼中的自认与诉讼外的自认在法律效力、撤销或反悔的条件等方面均有所不同。诉讼中的自认具有免除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效力,而且对作出自认的人和人民法院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作出自认后不具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撤销,人民法院应依据当事人自认的事
-
民事诉讼自认原则的体现在哪些方面?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0民事诉讼自认原则效力体现在对当事人和法院方面,对于作出自认的当事人而言,需要承担因承认于已不利事实而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且自认一旦作出,除非法定原因,不得撤销,同时也不能提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主张。自认的效力不仅约束当事人,而且对法院也有约束力。
-
自首的认定原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自首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为: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则仍视为自首。 特别自首成立的条件为:一是主体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已被宣判的罪犯,因其人身自由已经处于
-
民事诉讼自认原则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6民事诉讼自认原则效力体现在对当事人和法院方面,对于作出自认的当事人而言,需要承担因承认于已不利事实而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且自认一旦作出,除非法定原因,不得撤销,同时也不能提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主张。自认的效力不仅约束当事人,而且对法院也有约束力。
-
借款合同中止诉讼原则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9借款合同中止履行的规定是,如果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能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则该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