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9:22:43 234 人看过

侵占罪是不能够构成单位犯罪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并没有在侵占罪中规定单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不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侵占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犯罪;

3、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成立;

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二、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2、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

3、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侵占罪的代为保管;

4、行为人如果将财物非法占有的不构成;

5、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6、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总之,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同时,侵占罪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侵占罪的代为保管。

二、具备什么构成要件才会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既可以是合法之物,又可以是违禁品、赃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侵占罪的主观方面什么是侵占罪

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单位犯罪是否包括侵占罪?
    侵占罪是不能够构成单位犯罪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职务侵占罪,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
    2023-07-06
    86人看过
  • 侵占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侵占罪是不能够构成单位犯罪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一、雇主侵占雇工财物属于犯罪吗?雇工侵占雇主财物的行为是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的。侵占罪的构成是:主体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行为人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情形;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情形。二、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侵占罪要判多久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
    2023-04-11
    485人看过
  • 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生产销售假药必定会受到国家的严肃处罚,不能容忍。假药对人的身体伤害极大,尤其是对孕妇,儿童。严重程度可能会影响儿童发育,智力问题等,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查每一种药的生产过程,含有毒性的药品一定不能再市场流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一)合成、精制、提
    2023-04-12
    148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可以是主体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可以是主体吗?单位可以是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这里包括两层含义:(1)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作为本罪对象的判决与裁定,包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等各类案件所作的
    2023-06-03
    126人看过
  • 关于侵占罪有单位犯罪吗?
    一、侵占罪有单位犯罪吗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在侵占罪中规定单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二、谁能起诉侵占罪我国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告诉。“根椐98条之规定,侵占罪告诉的主体一般情形下是被害人,但是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因而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是告诉的主体。对于那些近亲属以外的人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告诉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除非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之外不能受理,他们不是本罪告诉的主体,他们的这种“告诉”只不过是向司法机关反映有关案件情况,不能启动诉讼。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4-28
    274人看过
  • 自首行为可以以单位为主体吗
    单位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但是单位自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主动投案,即犯罪单位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主动向有关机关报案。由于犯罪单位本身无法投案,因此,犯罪单位主动投案只能由代表单位的自然人进行。2、主动投案的行为必须是出于单位的意志。单位意志是指,经犯罪单位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或者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负责人作出的决定,并且向有关机关投案。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即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3、如实供述罪行。代表犯罪单位主动投案的被委派人或者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负责人必须将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如实交代,而不是仅交代部分罪行或者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的自然人自身的罪行。一、单位自首如何认定?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单位自首:1.自动投案的实施者只能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能是单位本身。2.必须如实交代单位的罪行。3.自首必须是单位整体意志的集中体现,即以单位的名义,且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
    2023-06-28
    85人看过
  • 村委主任是不是职务侵占罪主体
    【案情】1983年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时,马山县周鹿镇琴马村连塘经济联合社将本社位于“横弄岭”的山地划分给被告人黄某及李某、蓝某、梁某、唐某、赵某、韦某7户经营,1998年,为增加集体收益,连塘经济联合社经群众大会讨论,将“横弄岭”山地收回经联社集体经营。2010年,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马山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马山县周鹿镇琴马村连塘经济联合社“横弄岭”的集体林地48.06亩,获得土地征用补偿费777,533.90元。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征用“横弄岭”土地时,时任**经联社主任的被告人黄某负责指认地界、制作补偿费分配方案。2011年1月,上述林地被征用后,被告人黄某向李某等人提出按照1983年7户在“横弄岭”分得土地的亩数分配该笔补偿费,并制作了分配方案,将777,533.9元补偿费分配给其与李某、蓝某、梁某、唐某、赵某、韦某7户,然后到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办理申领手续并将补偿费取出,其中黄某
    2023-06-03
    428人看过
  • 职位侵占可以跑路吗
    一、职位侵占可不可以跑路如果涉嫌职位侵占畏罪潜逃者,经法院审理后,根据侵犯的数额大小,一旦查明,嫌疑人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依法予惩处。根据本条的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案件没有任何牵扯,即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其本身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其认真履行保证义务。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假如保证人说的话被保证人根本就不听,保证人卧病在床对被保证人是否遵守取保候审义务无力监督、督促,或者保证人长期在外经商对被保证人的行为无暇顾及等等,都很难说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因此,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综合判断,而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说是否有履
    2023-05-04
    97人看过
  • 员工侵占单位货款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1、客体要件: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一、职务侵占罪如何定罪和量刑的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三大条件,一是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例如利用自己主观、分管、经手、决定或者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的权利,又或者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等多种利用本人职务上便利的行为,如果不是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而是使用其他手段取的公司财务,则不构成本罪,而是以盗窃罪等罪名论处。二是必须有侵占的行为。只要是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了
    2023-03-08
    292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单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如果徇私枉法或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严重,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以看出,构成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如果徇私枉法或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严重,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以看出,构成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个人。 单 位 是 否 可 以 成 为 徇
    2023-09-03
    488人看过
  • 单位侵占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在侵占罪中规定单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不能构成侵占罪。本罪的犯罪构成(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
    2023-06-03
    487人看过
  • 侵占罪就是侵占主房不走?
    房客不走不构成侵占罪。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一、侵占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侵占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遗忘物构成犯罪的要如何处罚侵占遗忘物构成侵占罪的处罚规定如下:1、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
    2023-03-29
    68人看过
  • 主体工程可以由分包单位自主承担吗
    一、主体工程可以由分包单位自主承担吗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所以主体结构工程不得分包,不能由分包单位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建筑工程分包遵循的原则1、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总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2、总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或单项、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
    2023-04-19
    328人看过
  • 单位属于绑架罪主体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绑架行为是由自然人实施的,所以绑架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单位,单位并不是绑架罪的主体。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绑架罪的结合犯的处罚结合犯,是指两个以上独立而罪名不同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结合而成一种新罪的犯罪形态。其特征是:1.必须是数个独立的具体犯罪的结合。所谓独立的具体犯罪,是指数个行为均为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不同的犯罪。2.必须是数个独立的具体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3.数罪的结合基于刑法分则的规定。至于规定的方
    2023-06-03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以单位为主体侵占他人财物或者物件能否构成侵占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6
      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在侵占罪中规定单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不能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
    • 单位可以擅自认定职务侵占罪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2
      单位并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职务侵占罪中的单位主体是哪些呢,有哪些处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 哪些单位可以涉嫌职务侵占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4
      职务侵占罪其他单位指的是: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家单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 侵占罪可否构成单位犯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6
      侵占罪是不能够构成单位犯罪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