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作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信用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5:35:22 234 人看过

一、以政府作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信用是怎样的

政府信用是社会公众对一个政府守约重诺的意愿、能力和行为的评价,是在政治委托—代理关系中产生的代理人信用,反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政府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主要内容,也同样强调言行的客观后果,它考量政府行为对公众和社会的影响,同时又不得不顾及公众和社会对政府的看法和态度。政府信用需要政府的自觉,政府的良知与行为自主性能够提高政府能力、克服信任危机和提升政府形象。

二、政府信用的主要形式

政府信用是指以政府为一方的借贷活动,即政府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信用。政府信用是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现代经济活动中的政府信用主要表现在政府作为债务人而形成的负债。

政府信用主要有内债和外债两种形式。内债以发行政府公债、发行国库券、发行专项债券和向银行透支或借款为主。外债则主要表现为政府间借贷和向国际金融机构借贷

三、政府信用的特点

政府信用具有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示范意识,这些意识反映了政府信用具有公共性、规则性、责任性和示范性的特点。

1、公共性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理者,必须为公众着想、为公众服务,必须体现公正、维护公平、服务公开,必须立足于公共领域基础之上反应公意、“公而忘私”。政府信用体现在公共事务管理当中就要求抛开政府官员的自利动机,一心一意为公众服务,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产品、维护公共利益,因此,政府信用体现的就是一种公共意识。

2、规则性

政府作为公共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他首先必须身体力行,遵守法律规则和道德规则,恪守规则的愿望和意志,因为规则对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一视同仁。政府信用要求公共行为规则制定明确,特别是合乎规则的行为与违背规则的行为之间的界限必须明确,同时也必须明确外在的道德制裁机制,使得诚信之德产生约束力,因此,政府信用意识就是一种规则意识。

3、责任性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要勇于承担责任、要善于维护责任,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是懦弱的政府、是无所作为的政府。政府信用要求有能力、有责任为公众谋求福祉,兑现承诺,敢于对公共决策失误负责,因此,政府信用意识就是一种责任意识。

4、示范性

政府作为社会公众观念与行为的指导者,作为国家管理的实体存在,其言行对于全社会来说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符号意义,“上梁不正下梁歪”,政府守信程度影响公众的守信程度,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主要量标,因此,政府信用意识就是一种示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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