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的三种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4:33:36 136 人看过

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当事人申请有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时限是2年,但其申请不必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的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人出席法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抗诉刑事审判的主体包括哪些?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上诉权。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在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之后,检察院若需要提起抗诉的话,也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抗诉。否则,原判决、裁定就会生效。当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它将提请审判机关重新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公正司法。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抗诉分为两种:一是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即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二是再审程序的抗诉,即对生效裁判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上诉权。但是,如果其
    2023-11-29
    212人看过
  • 提起自诉的主体有哪几种
    一、什么是自诉自诉是刑事诉讼法上的一种,是相对于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而言的。自诉案件,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提起自诉的条件是自诉人是本案的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属于自诉的案件的范围;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二、提起自诉的主体有哪几种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三、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有四类案件: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侮辱诽谤案、侵占案。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共有八
    2023-06-15
    422人看过
  • 法律关系主体的主体种类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1)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2)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各政党和社会团体。这些机构和组织主体,在法学上可以笼统的成为“法人”。其中既包括公法人(参与宪法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各机关、组织),也包括私法人(参与民事或商事法律关系的机关、组织)。中国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可以是公法人、也可以是私法人,依其所参与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而定。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外贸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在国内法上,国家作为法律关系主体
    2023-06-23
    377人看过
  • 两种诉讼主体的构成要件
    一、被告是原告认定的案件当事人。一个案件的成立,必须有原告和被告。原告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有自己主观上认定的被告。如果案件的原告不认定自己起诉的被告是侵害自己利益的当事人,他就不会对其进行起诉。二、由于在案件审理之前不能确定真正的当事人,因此凡在诉讼内明确表示为原告和被告的人,不论是不是民事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主体,以及对诉讼权标的有无诉讼实施权,都是当事人。实体法上诉讼主体构成的要件:实体适格的当事人,是在案件开庭审理后,法院依法确定有权以自己名义支配讼争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亦即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放弃民事权利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否定,承认讼争民事义务的主体。构成实体法上的当事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一方,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借贷纠纷案件,案件的诉讼主体必然是债权人或债务人或与债权债务有利关系的第三人。二、当事人必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
    2023-04-12
    214人看过
  • 三大抗辩权的主要内容
    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一、请求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请求权与抗辩权的区别:1.定义不同: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2.特征不同:请求权的特征:1.权利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给付方能实现;2.权利作用体现为请求,而不是支配;3.权利效力上不具有排他性。例如同一客体上可以存在两个不相容的请求权,例如二重买卖;4.权利效力上具有平等性。抗辩权的特征:1.主要针对请求权;2.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从而可以拒绝履行义务;3.并非否定相对人的请求权,并非变更或者消灭相对人的权利(与形成权不同)。二、合同抗辩权是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在合同履行中
    2023-06-20
    400人看过
  • 这三种诉讼具体指哪些?
    诉讼可分为三种,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三种“损招”照样挨罚1、见交警就跑交警发现司机有酒驾嫌疑,让司机靠边停车。待交警走近时,司机趁机弃车逃跑,想让交警无法抓到其酒驾证据。这种做法今后将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当场喝酒交警拦下车后,原本酒后驾车的司机赶忙又喝上几口酒,让交警无法取得真实证据。交警可报110,司机同样可能面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3、反锁车内交警发现司机有酒驾行为,但司机试图将自己反锁在车内,让酒精挥发后再出来。该行为同样将被110民警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
    2023-07-19
    297人看过
  • 我国诉讼主体有哪几种
    我国的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有抚养费的诉讼主体是什么?抚养费中的诉讼主体一般是抚养权人和抚养义务人。其中主要的诉讼主体一般是应当支付抚养费而没有支付的一方,而当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费之给付义务时,申请执行的主体为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子女,可见,诉讼主体和申请执行的主体前后并不一致。因此诉讼主体的认定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的诉讼来进行确定。《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2023-07-27
    300人看过
  • 如何区别三种抗辩权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附带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存在重大缺陷时,可以直接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首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履行合同前或者履行中主张的权利。不安抗辩权人只能在履行合同前主张权利。一、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有什么异同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一)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
    2023-03-09
    164人看过
  • 登记对抗主义的几种情形
    登记对抗主义是一种物权制度,要求在特定物权变动中进行登记,否则无法对抗第三人。法国首创,也称为法国登记制。我国适用于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 登记对抗主义是一种物权制度,它认为房地产产权的变更、他项权利的设定,在当事人签订合约之时就已生效。登记仅仅是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所以成为对抗主义。其主要特点是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法院可以裁定已登记的契约无效,登记机关对此并不承担责任。这一制度为法国首创,所以又称为法国登记制。 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某些动产物权的变动虽然不需要办理登记,但如果不登记,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物权有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互换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
    2024-01-05
    4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请抗诉的主体与申请再审区别
    一、民事诉讼再审和二审的区别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3、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的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4、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当事人对第一审的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限为10日。
    2023-05-02
    92人看过
  • 几种诉讼代理主体存在的问题
    1、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诉讼代理的公民个人。实践中的另一个诉讼代理主体是公民个人。法律许可公民从事诉讼代理的目的并不是为一部分公民就业考虑,而是缓解立法当时法律人才不足的矛盾,以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法机关也不希望看到一部分人以公民身份专职从事诉讼代理业务,但实践中却出现了专职从事诉讼代理的公民,这严重危害了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2、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允许公民代理诉讼一样,法律允许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代理诉讼也是出于缓解法律人才不足的矛盾。有关社会团体一般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在传统上他们被赋予保护相关特殊主体合法权益的职责,如果相关特殊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可以以推荐诉讼代理人的方式对他们予以支持。但实践中真正需要有关社会团体推荐诉讼代理人的并不多。3、以非执业律师身份从事诉讼代理的律师。执业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从事诉讼代理活动直
    2023-04-16
    343人看过
  • 详述抗辩权的三种不同形式
    三种类型的抗辩权如下:1、不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在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抗辩权的三种情况是哪三种抗辩权的三种情况如下: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
    2023-07-04
    255人看过
  • 抗诉提出的两种情况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其主体不同,抗诉的提出有以下两种情况:(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法院,既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这就是说,最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也可对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它有权对任何级别法院的生效裁判进行法律监督,并依法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对原审案件进行再审。(2)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这里的抗诉,体现的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是对生裁判检察监督的普遍方式。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则是对生效裁判自
    2023-06-11
    458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主体是什么
    1、审判监督程序中抗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一、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途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
    2023-02-23
    3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两种,具体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那请问抗诉的对象是哪一级人民法院还是所经过的各级法院都可抗诉
    • 如何确定刑事审判抗诉的抗诉主体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30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抗诉分为两种: 一是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即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 二是再审程序的抗诉,即对生效裁判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
    • 组成抗诉的主体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2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抗诉具有哪些主体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23
      债务抵消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1、溯及自抵销适状之时,因抵销而消灭的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 如果在抵销适状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支付利息,后因抵销而使债之关系消灭,对方已受领的利息构成不当得利。 2、溯及自抵销适状之时,因抵销而消灭的债务不发生债务人迟延履行的责任。 自抵销适状时,债务人不负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3、溯及自抵销适状之时,债务发生的变化对抵销权的行使不发生
    • 三种抗辩权的不同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2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有关联性的合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可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合同利益,而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务合同必须是有效的且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否则就没有请求对方履行的权利,更无从谈起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2、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