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变更要付哪些法律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4:00:55 248 人看过

1、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如果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恢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子女与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随之恢复。

3、解除收养后的财产问题及其处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对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和养父母补偿请求权作了明确的规定。

1、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

该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关于生活费的数额,应视养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成年养子女的负担能力而定。一般说来,应不低于当地居民普通的生活费用标准。

2、养父母的补偿请求权。

该条还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

知识延伸:

收养关系时效取得的要件

第一,子女身份的占有。

此处的占有系指收养人以父母的名义对被收养人实施抚养、教育。其包含三层意思:

一是收养人必须有将被收养人作为自己的子女进行长期抚养、教育的内心真意。至于不法分子以收养为名对被收养人实施侵害,或者利用被收养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当然不适用该制度。

二是收养人对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是公开的、公然的,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公开以亲子关系示人。

三是被收养人的来源必须合法,即排除被收养人系拐卖、盗窃的婴幼儿情形下时效取得的适用余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收养法律关系的演变与创新
    依据收养关系的法律效果,可以得知其效力如下:1.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产生而消除。2.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3.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依据收养关系的法律效果,可以得知其效力如下:1.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产生而消除。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3.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4.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收 养 关 系 法 律 效 力 的 核 心 内 容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成立,因此,对于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我们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 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与其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 对于一方要求公
    2023-09-18
    129人看过
  • 变更赡养关系纠纷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一、《民法典》关于抚养权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
    2023-03-07
    146人看过
  • 抚养关系变更需要去哪里写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第一抚养权就是父母,并且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的义务,必须抚养,除非父母是精神病患者,或者是服刑人员;父母不能抚养的,那么就要更换第二监护人,就是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孩子监护人必须是一级一级的。一、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流程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
    2023-02-16
    442人看过
  • 收养关系是法律关系吗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是养父母以及近亲属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消除。随着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建立起拟制血亲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的建立,不仅使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而且其效力涉及到养子女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关系的消除。收养关系解除可以吗?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
    2023-08-17
    151人看过
  •  离婚后父母变更抚养关系: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后,若一方想要更改抚养关系,需满足以上四种情况,法院将予以支持。具体情况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抚养关系。离婚后,若一方想要更改抚养关系,只要满足以下情况,法院将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抚养关系。 核 心 内 容 :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 离 婚 后 可 以 更 改 抚 养 关 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
    2023-09-01
    259人看过
  • 离婚后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子女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离婚后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3种情形分析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
    2023-06-08
    417人看过
  • 法人变更有哪些后果
    公司法人变更后结果: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一、独立法人债务怎么办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在企业法人存续期间,应当以其独立财产对其所负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法人合并,导致原法人消灭,则其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继;如果法人分立,导致原法人消灭,原则上由分立后的法人对原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1.公司主体的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新设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设立。在派
    2023-03-02
    127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法律有哪些规定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群众发现弃婴的,应一律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一律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在福利机构收养弃婴。而目前很多收养人出于道德和良心拾到弃婴后,不忍将其送走而自己抚养。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一)送养人主体不符合或没有送养人(二)身份认定不规范,目前,弃婴身份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弃婴情况调查表和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只出具“某时在某地捡拾一名弃婴并报案”的证明,未能证明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而民政部门则无权向公安部门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往往致使弃婴的身份无法真实地确认(三)收养行为不规范,收养登记率比较低是目前存在的最突出的弃婴收养问题(四)重收留轻抚育问题突出,单方收养行为缺乏全面规范。一、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一)关于事实收养关系。我国现行民法典是1991年12月29日通过,1992年施行的,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
    2023-04-03
    259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法律流程是哪些
    一、解除收养关系法律流程是哪些当事人如果想解除收养关系,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以选择: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2)双方均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二、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一)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除。(二)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三)解除收养后的财产问题及其处
    2024-02-05
    477人看过
  • 变更抚养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2、利用“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来看,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来考虑。3、收集变更抚养关系证据途径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
    2023-04-26
    413人看过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变更抚养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如下: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残或经济收入突然下降而无法保证子女的基本费用,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同居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接受子女教育,支付基本生活费用或殴打子女,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3、如果子女年满八岁,另一方有能力抚养子女,则应充分考虑子
    2023-07-04
    197人看过
  • 变更收养关系可以改名字吗
    一、变更收养关系可以改名字吗可以改名字。未成年人因收养关系确立要求变更名字的,凭养父母申请报告、《结婚证》(单身公民无须提供)、《户口薄》、《收养证》及学校证明(学龄前不需要提供),就可以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和办理名字变更手续。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二、关于收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
    2023-05-06
    241人看过
  • 子女抚养关系能变更但必须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一、子女抚养关系能变更但必须符合哪些法律规定子女抚养关系能变更但必须符合的规定:(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二、关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起诉,需要哪些手续变更抚养权诉
    2024-01-08
    271人看过
  • 离婚后可以随意变更抚养关系吗 如何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离婚后可以随意变更抚养关系吗一般来说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2-11-14
    386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民法律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8
      变更孩子抚养权 1、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 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
    • 哪些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会有哪些影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变更一般是因发生变更工作地方、工种和工作职务的劳动法律事实而引起的。
    • 变更抚养关系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31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文如下: 第十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 变更抚养关系要遵循哪些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1、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2、坚持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则。
    • 变更抚养关系后,对方可否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3-20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