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提出有利于对方的变更对方能不接受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01:41:42 220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享有选择权的一方,应当将行使选择权的事实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后,标的物就确定了,不可以擅自更改。享有选择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可以履行的标的,不能故意选择无法交付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有没有效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赠与财产要什么手续财产赠与要走下列手续:先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然后由受赠人接受赠与;再依法办理赠与财产的转移登记手续或者交付的手续;最后由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或其权利凭证。《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民法典中有关房产
    2023-03-04
    373人看过
  • 租赁合同对方变更法人行吗
    对方变更法人的行为不会给租赁合同造成影响,当事人需要按照租赁合同内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商场违约赔偿具体标准商场违约,一般要看租赁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公司变更名称劳动合同需重签吗不需要。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民
    2023-03-08
    89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的延迟履行会对双方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关于合同违约中的延迟履行的情况有:1、给付迟延,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2、受领迟延,债权人在债务人于履行期内履行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行为;3、瑕庇给付,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4、加害给付,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概念和特征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为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在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仍应当履行债务。这种权利对于抗辩人而言是一种保护手段,目的是免去自己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形成这种抗辩权的基础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义务方面的牵连性
    2023-08-06
    390人看过
  • 对方不履行合同能否做保全
    可以做保全,但申请保全的条件对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会造成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合同履行纠纷申请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名);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6、申请
    2023-02-16
    156人看过
  • 可以要求对方提前履行合同吗
    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提前履行合同是否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迟延履行也包括提前履行,一般也属于违约,要视具体情况确定是不是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3-08-02
    416人看过
  • 对方不接受传票能离婚吗
    1、对方不接传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离婚。公告送达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2、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
    2024-07-28
    497人看过
  • 合同的变更与合同的履行方式
    一、合同的变更与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履行方式可能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约定。1.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或者情势变化,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来变更履行方式。2.如果双方无法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履行方式的变更可以依据交易习惯或合同相关条款来确定。3.如此变更不仅需要遵守法律规定,还要考虑合同的性质和目的,确保变更后的履行方式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详细规定了合同履行的原则和当约定不明时的解决方法。1.强调了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的重要性,并为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不明确的情况提供了具体的补救措施。2.当合同中的履行方式不明确时,应选择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方式。这些规定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三、合同履行的原则与方式1.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包括法律规定的一般准则和特有原则,如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2024-01-30
    403人看过
  • 催告对方履行合同的方式
    现实中,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可采取如下方法应对: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发律师函、寻求社会舆论监督如媒体曝光等方式。《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履行合同应当遵循: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3-03-20
    120人看过
  • 实际履行是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吗
    实际履行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条件1、合同从生效之日起,一般是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如果在原合同履行中,双方基于客观变化而达成了新的合同变更,则新的变更将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也就是说合同变更等于重新拟定了一份新的合同。当然,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尽管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但是,如果变更导致了损失发生,在变更的同时,也需要对损失的承担作出约定。如果没有对损失作出约定,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3、当实际履行变更合同内容时,我们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成功变更合同内容我们就需要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按照原合同的内容实际履行合同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的变更,最常见的就是工资以及工作内容、时间发生变更,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我们首先协商,协
    2023-04-01
    330人看过
  • 对方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我可以中止履行义务吗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合同履行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一、实体法上的抗辩权有哪些分类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的分类:一、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二、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四、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
    2023-02-27
    320人看过
  • 以行为变更合同履行方式
    合同约定了一定事实所导致的法律效果,在该事实出现以后,当事人一方所为一定行为含有的意思与该合同约定的法律效果正好相反,另一方当事人对此保持沉默,没有主张该合同约定的法律效果。此时,应当认定当事人一方所为行为与另一方当事人的沉默达成了变更该合同的合意,该合同已经变更。一、变更存续期限合同约定的存续期限即将届满,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当事人一方却主动履行尚不存在的义务,相对人接受的,应当视为变更了合同的存续期限。继续性合同的特点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应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换言之,随着履行时间的推移,在当事人之间不断地产生新的权利义务。继续性合同在权利义务方面呈现出质和量相同或相似的权利义务反复出现,表现在合同履行方面则是重复出现形态相同或相近的给付。由此决定,某特定的继续性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只要有当事人双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合意,无需重新协商具体的权利
    2023-03-28
    251人看过
  • 赠与需对方接受合同才有效
    案情链接咨询:父母共有子女三人,其中小儿子无房。父母决定把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小儿子,并写了赠与书,大女儿表示同意并签字,二儿子口头同意但未签字,请问赠与书有效吗?律师回复:赠与书是否有效视小儿子是否表示接受而定,与其兄姐是否同意无关。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上述规定,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一方面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另一方面受赠人需表示接受。所以,赠与的一般法律程序即签订赠与合同,而非做单方面的赠与文书。同时,父母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无需征得子女的同意,如小儿子明确表示(包括口头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即有效成立。相关知识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
    2023-08-11
    256人看过
  • 离婚谁先提出对先提出的一方不利吗
    在离婚诉讼中,不存在谁先起诉就会对谁不利,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公民提出离婚,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任何一方威胁、阻止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都是违法的。夫妻双方在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06
    300人看过
  • 对于遗赠有直接征得对方同意吗
    无需经过受赠人同意,遗赠人就可以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受赠人。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如果要使遗赠发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受遗赠人需要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赠抚养协议只有手印行吗?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只有手印,需要通过鉴定确认手印的真实性,另外,还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协议的真实性。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3-07-29
    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中对方要求变更有利于履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2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享有选择权的一方,应当将行使选择权的事实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后,标的物就确定了,不可以擅自更改。享有选择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可以履行的标的,不能故意选择无法交付的标的。
    • 对单方变更合同未提出异议能视为接受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劳动者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
    • 一方有债务对方能提出变更抚养权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5
      一方有债务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
    • 对方没有履行其中的,可以起诉变更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如对方有明显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出现,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 履行方式变更后是否能不能履行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后,是不能单方变更合同履行方式的,要变更合同履行方式的,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同意。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四十四条【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