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的案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32:58 491 人看过

债权转让纠纷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这样案件的案由定为欠款纠纷。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可以转让吗

进行债权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而对于无效合同当中的债权,很明显是不符合该规定的。因此,无效合同当中的合同债权是不能够进行转让的。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债权能多次转让吗

债权是可以多次转让的,但是每次转让都应当满足债权转让的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三、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合同纠纷一般有两种方式:1、双方协商;2、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转让合同对象的不同,具体的处理方法和策略也有所不同。以下分析基于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转让,即债权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通过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是:债权必须合法有效,不得侵犯公共利益。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民事债权转让后起诉案由怎么定
    (一)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审理这样案件中,认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所以统统地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二)在审理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中有的法院在审理这样案件中,认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所以统统地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三)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与受让人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协议发生法律效力。这样,对于受让人来说,成为了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诉讼属于债务纠纷。一、公司清算程序怎么走(一)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三)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
    2023-03-29
    203人看过
  • 宁某与严某债权转让纠纷案
    [受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类型]:民事[审判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07年08月05日[裁判字号]:(2007)渝五中民终字第391号[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某,男,汉族,住重庆市大渡口区。委托代理人党争胜,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严某,男,汉族,个体户,住重庆市九龙坡区。委托代理人陈天寿,九[案例正文]: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某,男,汉族,住重庆市大渡口区。委托代理人党争胜,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严某,男,汉族,个体户,住重庆市九龙坡区。委托代理人陈天寿,九龙坡区九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上诉人宁某与被上诉人严某债权转让纠纷一案,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29日作出(2006)渡民初字第2772号民事判决,宁某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
    2023-06-05
    375人看过
  • 案由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是指在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时产生的纠纷,包括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以及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三方订立的合同三种表现形式。一、并存的债务承担是什么意思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债务承担契约可以由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也可由承担人与债务人订立。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基本相同,但在采取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时,无须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要件。二、债务可以买卖转让吗债务可以买卖转让。债务转让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转让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除的,即使当事人订立了债务转移合同也无效;2、转移
    2023-03-10
    219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由怎么写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原告与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多人需依次写。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则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则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
    2023-03-16
    177人看过
  • 债权纠纷转让债权是否涉及转让税收
    债权转让是涉及税费的,而债务转让不涉及到税费,债权转让主要涉及到税费是企业所得税。一、整体债权债务转让税法有哪些内容整体债权债务转让税法的相关内容是:1.债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2.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二、债权置换是否合法债权置换一般是合法的,但也是要视情况而定,债权置换一般涉及到两个债权转让,原则上均可以置换。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只要置换的债权不是上述规定的情形,原则上是可以置换的。三、债权债务转让有税吗债权债务转让需要交税。1、转让债权债务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2、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应当征
    2023-06-26
    45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产生的纠纷
    债权转让后,应该由受让人进行债务的清偿,但是银行继续接受债务人的清偿从而导致的纠纷。一、转让前已被清偿的债权债权转让前债务人已经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偿还,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从而导致将本已被清偿的债权被转让,当受让人发现后导致的纠纷。二、转让前已变成抵押物的纠纷大多数时候,银行在对抵押物变现时,并未与债务人再订立合同,往往并不按抵押物实际变现数额来偿还,而通常是按照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的数额。在债务人同意向银行以物抵债的方式下,如未明确约定是按照抵押物变现价值确定抵押债权数额,还是按照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抵押债权数额。双方容易对此意见产生分歧从而引起纠纷。三、新贷还旧贷的纠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与债权人变更合同,但在进行债权转让时错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转让的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来就不规范,转让时仍将旧手续作为债权转让的依据。受让人在接受债权后,会以旧贷手续所
    2023-06-22
    148人看过
  • 债权有纠纷的能否转让
    债权有纠纷的能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类型(一)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二)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
    2023-07-27
    305人看过
  • 债务纠纷案由怎么写?
    一、欠款纠纷案由的确定方法1、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应该付的款没有付而已。2、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比如买卖未付款,那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未支付房租,那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3、确定案由是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的职权和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职责,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基础,但是无法决定案件的案由,故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应以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基础并结合《案由规定》,主动对案件“定性”,确定适当的案由。二、欠款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1、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
    2023-06-29
    8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纠纷案由应该怎么确定
    一、工伤认定纠纷案由应该怎么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
    2023-06-15
    309人看过
  • 无钱还款转让债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朋友借我的钱不还怎么办关于朋友借钱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和诉讼等。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二、如果到期不还钱该怎么执行到期不还钱执行如下:1、借款人到期不还钱该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2、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3、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4、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
    2023-06-24
    351人看过
  • 试析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
    债权转让协议的结果只是由债权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行使债权,但不能改变案件管辖。基于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而产生的管辖亦不会因债权转让而改变。新的债权人即债权受让人主张债权时,只能依据原债务关系产生的管辖解决争议。因此,债权转让协议只能改变债权人,但不能改变原债务关系的管辖,原债权人只能做出对自己有约束力的管辖约定,而不能作出适用于原债务人的管辖,债权转让协议不能改变原合同的管辖。一、第三人代理履行和债务转让的区别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而债务的转移中间依然只有一种债务关系,那就是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2、生效的要件不同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为债权人实现利益增加了一定的保障,有利于债权人的实现,故不须债权人同意。而债务转让使得原债务人免责,因
    2023-06-20
    127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处理的建议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解决方式是:1、和解,双方或者是通过第三方介入的方式和平解决纠纷问题;2、调解,可到当地所属的相关调节单位请求调解;3、仲裁,快速的便于债务双方快速的解决纠纷;4、诉讼,法院有权通过各种合法手段执行判决结果;5、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法。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6
    296人看过
  • 转让150万元债权引纠纷
    将150万元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原来的债主诉至法院。近日,乐东法院审理了这宗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2011年6月24日,原债权人金氏夫妇、债务人黎某及第三人李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金氏夫妇将其150万元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李某,黎某同意在上述债权转让完成后,向李某偿还此债务,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月息4%。借款到期后,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11年8月26日,李某以借款合同纠纷向乐东法院起诉,要求黎某支付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乐东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黎某于2011年12月30日前向李某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36万元。2012年2月8日,李某向乐东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黎某与第三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黎某向李某偿还了110万元。金氏夫妇认为其仍享有剩余的76万元债权,且至今未实现,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黎某向金氏夫妇偿还借款7
    2023-06-08
    322人看过
  • 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种类是什么
    一、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种类是什么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种类包括:1.所有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2.用益物权权确认之诉是指就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3.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民法典》第234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二、物权确认诉讼时效是多久物权纠纷如果涉及到返还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是其他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
    2023-04-14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第九部分与公司、证券、票据有关的民事纠纷”之“二十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项下列了一个第三级案由“248.股权转让纠纷”。
    • 债权转让的司法实践的具体案由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1
      如果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和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这两个法律关系是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有就用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的案由(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也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那么就用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如果这两个法律关系不是同一个合同关系,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 债权转让后如何定案由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7
      1、如果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债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则应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如果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原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则案件诉讼标的是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应按原合同类型确定案由”。 2、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 2022年司法实践中债权转让案由的确定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1
      如果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和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这两个法律关系是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有就用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的案由(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也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那么就用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如果这两个法律关系不是同一个合同关系,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 债权转让合同案由怎么判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7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通知债务人后,债权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对于受让人来说,成为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诉讼属于债务纠纷。虽然在债权转让前,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债务关系,但债权转让后,他们之间形成了具有法律意义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债权转让协议将他们联系起来的,转让协议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