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第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5:12:18 64 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产生和变更程序;(六)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七)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八)律师事务所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九)律师事务所解散的原因、程序和清算方法;(十)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说明和程序的修改;(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冲突。律师事务所章程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的更改

(一)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

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以会间的临时动议提出。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二)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

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负责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但是在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则由其通知。

(三)股东(大)会决议。

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四)种类股股东的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五)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六)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

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证券法》第67条第1项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七)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通过文中的介绍,对于公司法人章程修正案在变更时需要出具新的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得出准确的答案,公司法人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出具新的公司章程进行载明。通过变更公司法人章程的修改,这也是法律对于公司的一种监督以及保障,能够让公司在法律的保护下正常经营。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有哪些吗?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接受委托:(1)填写《授权委托书》。(2)签订《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1)要求侦查机关在四十八小时或五日内安排会见,提交以下文件:A.《律师执业证》(出示)。B.《授权委托书》。C.《律师事务所公函》。D.请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函。E.本所介绍信。(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让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3)会见时应制作笔录并注明是否有侦查人员在场。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4.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1.接受委托:(1)填写《授权委托书》。(2)签订《委托合同》。(3)向检察院提交本所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3.查阅、复制案卷资料:持本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到检察院查阅、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4.
    2023-04-13
    132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有哪些吗?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接受委托:(1)填写《授权委托书》。(2)签订《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1)要求侦查机关在四十八小时或五日内安排会见,提交以下文件:A.《律师执业证》(出示)。B.《授权委托书》。C.《律师事务所公函》。D.请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函。E.本所介绍信。(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让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3)会见时应制作笔录并注明是否有侦查人员在场。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4.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1.接受委托:(1)填写《授权委托书》。(2)签订《委托合同》。(3)向检察院提交本所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3.查阅、复制案卷资料:持本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到检察院查阅、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4.
    2023-04-28
    85人看过
  • 创办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
    2023-04-13
    356人看过
  • 创办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
    2023-05-31
    440人看过
  • 创办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
    2023-06-01
    201人看过
  • 南昌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南昌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一)予以受理的条件:申请备案材料齐全,设区市司法局审核同意。(二)不予以受理的情形:申请人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南昌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备案设定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1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原审核机关备案。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变更住所,需要相应变更负责对其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司法行政机关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有关变更情况通知律师事务所迁入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拟将住所迁移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按注销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程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2023-05-14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云南第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都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5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产生和变更程序;(六)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七)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八)律师事务所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九)律师事务所解散的原因、程序和清算方法;(十)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说明和程序的修改;(
    • 律师事务所章程第二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3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任免分所负责人;(二)决定派驻分所律师,核准分所聘用律师人选;(三)审核、批准分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四)审核、批准分所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五)指导、监督分所的执业活动及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六)指导、监督分所的财务活动,审核、批准分所的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七)决定分所重要事项的变更、分所停办和分所资产的处
    • 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包括哪些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28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六)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七)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八)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九)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 (十)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十一)
    • 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怎么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6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南漳县有哪些律师事务所?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1
      湖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1、在刑事案件中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一般刑事案件。1、调查阶段:1000~5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000~1万元/件。(二)经济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一、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三、一审阶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