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被诉侵犯肖像权案,因涉及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肖像使用权,使得这位中国历史上已经尘封许久的历史人物再次活跃在人们的视野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了两次证据交换,终于在今天上午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王庆祥先生最大限度的缩减了自己提交的证据,由原来的200多份证据减为21份证据。
本案的原告金友之老先生,原名爱新觉罗·溥任,系我国末代皇帝溥仪的胞弟,曾是北京市的政协委员。2005年11月,原告发现被告中华民族团结友好协会、王庆祥在故宫博物院端门东朝房内举行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并以营利为目的,票价5元,展览中大量使用了末代皇帝溥仪的照片,原告对上述行为进行了公证。该展览举办了六年之久。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使用大量末代皇帝溥仪的生前照片,严重侵犯了死者的肖像,同时对死者近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侵害,侵犯了原告对死者末代皇帝溥仪肖像的使用权。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展览行为,在至少五家全国性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并承担公证费用。
原告方今天向法庭提供了原告有关单位的证明信,证明了原告与溥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事实,并提交了经过公证的被告方办展览的公证书等材料。
被告方在庭审中,首先认为原告的主体不适格,提出溥仪承继同治,兼祧光绪,收养关系已经成立,溥仪的妻子李淑贤才是溥仪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原告并无权利主张溥仪的肖像权。被告当庭提交了21份证据材料,其中包括自己与溥仪妻子李淑贤、溥仪的另一个弟弟溥杰等人来往的照片和文字材料,以证明自己研究末代皇帝家族史是经过了溥仪家族的认可和支持的,并称自己是经过了溥仪妻子李淑贤女士的委托办展,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中所展出的许多照片都是作为当时的新闻图片,在当时各报刊登载,已经是家喻户晓,对这些照片的使用无须溥仪后人授权,自己并未对原告构成侵权。
本案另一被告杨某称自己与端门主管单位签订了合法协议,在故宫端门开办展览没有侵犯原告权益。
此案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最后宣布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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