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功能和作用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23 16:10:53 73 人看过

行政诉讼的功能和作用为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并且公正的审理行政案件,保护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诉讼解决的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功能和作用呢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才能受理行政诉讼起诉?
    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在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l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上述规定的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原告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根据规定,对下列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2)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6)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2023-06-06
    2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适用刑事诉讼的法律解释
    法律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不同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适用,它具有以下特点;1、人民法院是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主体。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判决的活动。因此,只有人民法院是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主体,才有权适用法律。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只是诉讼当事人之一,在行政诉讼中无权决定适用法律,即无法最终确认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而不能是行政机关。2、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属于第二适用法律。法律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作的法律适用,又称审查适用。因此,通常被称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第二次适用法律。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无论是采用正式文件还是不采用文件,从本质上说,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在
    2023-08-07
    422人看过
  • 12328功能和作用
    交通运输
    一、12328功能和作用12328的主要功能包括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覆盖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12328电话系统建设将坚持地方为主、联网运行,充分发挥地方主体作用,主要在地级以上城市依托各地现有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建设呼叫中心,构建全国统一、运行规范的12328电话系统;坚持集中受理、各司其职,显著提升处理投诉举报、提供咨询服务等服务能力,实现部、省、市三级联网运行。二、12328交通运输部将在全中国地级以上城市陆续开通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这是交通运输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建设群众满意交通方面”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12328”热线作为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业务范围覆盖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海事、搜救等业务领域,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倾听民声、畅通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载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心声、反映利益
    2023-05-09
    335人看过
  • 政府需要如何对待行政诉讼呢
    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2)告诫。(3)陈述和申辩;(4)制作执行决定书;(5)送达;(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一、下达行政强制决定书后多久执行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强制决定书后,当事人要在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行政强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
    2023-03-04
    180人看过
  • 和解后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
    除非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否则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当然也就不存在和解结案。除非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法院同意的,可以和解结案。税务机关如何处理行政诉讼一是税务机关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税务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税务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税务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023-07-08
    160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胜诉期为20年
    根据最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里的20年,指的是特殊的不动产纠纷案件,如房屋纠纷,自相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则失去时效利益,起诉后不能获得救济。主要是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诉权,不要消极对待时效权益。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行政诉讼中,被告并不是对所有的待证事实都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某些事项也将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2023-08-13
    471人看过
  • 原告如何成功地应对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告如果想打好行政诉讼案,就应该搜集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才是关键。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诉讼流程诉讼流程如下:起诉;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话,可以决定立案审理。受理与否,是要按照国家审批权对该行为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结果所决定的。《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023-07-20
    102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不到庭如何处理的呢
    如果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不到庭,法院可以使用传票通知其到庭或者依法直接继续审理。第三人有选择上庭和不上庭的权利,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遇到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第三人及时送达参加诉讼的通知书。如何申请行政诉讼第三人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主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2023-07-29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方如何发挥作用?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参加诉讼:一是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是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参加诉讼:一是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是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法律适用与程序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不是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法律适用和程序也受到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第三人有权
    2023-08-24
    139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推进,改革的触角已深入刑事和民事诉讼制度,而就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则稍显滞后。但近年来,随着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司法便民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建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可谓众望所归。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发布,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在全国试点基层人民法院中逐渐开展,这将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立法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可靠的经验。随着现代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利益博弈多元化,私权救济公法化,而公权介入的责任范围日渐宽泛,造使行政争议类型和数量不断增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断扩大,案件数量大幅递增。于是,繁简分流的程序设计开始成为世界各国行政诉讼体制改革的重要思潮。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理念勃-兴就是在此背景下为适应行政诉讼简繁分流需要而发端的制度尝试。但是,理念突破之余如何构建制度却必须依赖于适应于司法
    2022-11-24
    267人看过
  • 理解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
    1、民事诉讼中:(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2、行政诉讼中:(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
    2023-07-05
    166人看过
  • 如何理解房屋和土地登记行政诉讼时效
    2000年司法解释规定,不动产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以下简称时效)最长是20年。但是,在适用20年时效的同时,是否还适用3个月、1年+3个月或者2年的时效呢?前者与后者到底是涵盖关系还是并列关系,这一问题仍长期困扰着法学界,各种观点“百花齐放”,导致司法实践裁判标准不一,很难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笔者认为,两种不是涵盖关系,而是并列关系。理由是,行政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几个时效各有不同的前提条件。首先,看第一种时效“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指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可以看出,这一时效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全部告知义务。其中包括两方面,第一,行政机关应告知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第二,行政机关应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其次,再看第二种时效“1年”或“1年+3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023-06-14
    151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公益”?
    公益诉讼相对于维护个人利益、以私益为前提的私益诉讼而言,是以公益为前提的,它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很多学者认为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公益诉讼核心在于无论其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到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侵害,只要违法行为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民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狭义的行政公益诉讼的核心在于明确将保护个人利益为目的的诉讼排除在行政公益诉讼之外。综上所诉,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造成侵害或者有造成侵害可能时,法律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他组织为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从行政公益诉讼操作角度出发,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公益:第一,它必须是多数人,并且一般应以过半数这种可操作的标准作为多数人的确定标准。当然,确定是否过半数还有一个地域范围的问题。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以行政
    2023-06-06
    3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成功策略
    具体行政行为
    要打胜行政诉讼需要充足的证据。行政诉讼,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以及其的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行政诉讼中如何撤诉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023-07-05
    4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共同诉讼?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4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原告,被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被告,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又可以总称为共同诉讼人。依照本条规定,共同诉讼发生在两种场合。一是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一
    • 如何成功实现行政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3
      行政诉讼的实现: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收集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行政诉讼的权利。
    • 行政诉讼能和解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行政诉讼法》虽然未规定双方能够和解,但行政诉讼与和解并非是绝然排斥的。双方可以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和解,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同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 行政诉讼中如何理解诉讼时效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9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诉讼中的知道、不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何为“知道”?法律未作相应解释,笔者认为,所谓“知道”应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告知,亦必须制作笔录,行政相对人通过非上述途径而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不能视为“知道”。 另外,不作为的行政案件,根据《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