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8:31:16 481 人看过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具体是怎样的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

二、哪些要素会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符合以下要素会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4、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构成犯罪吗?

犯罪,行为人只要具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中的一种即符合本罪。按照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雇用多名童工或多次非法雇用童工亦或长时间非法雇用童工从事法律禁止的危重劳动;还指因从事法律禁止的危重劳动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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