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需要法律援助?
对于穷人来说,无力支付律师费是他们欲寻求律师的建议和帮助时所遇到的难以逾越的障碍。如果没有援助性的法律服务,许多加拿大人将不能行使加拿大法律制度所赋予他们的权利。经济水平低下经常伴随着对权利的无知和对法律的不信任。所有这些因素使得穷人比其他社会阶层的人更少地寻求法律服务,即使他们可以得到这些服务。
加拿大律师协会的专业操行规则范例
第14条方便公众的法律服务
律师应该使公众能够得到有效和方便的法律服务。
注解
资金来源和管理模式
监督管理机构
全国的整个法律援助系统不是由某个机构独自管理的。各省和地区控制管理着当地的民法和刑法方面的法律援助项目。尽管如此,联邦政府的作用仍然十分重要,因为它对各省和地区法律援助项目的拨款数额极大地影响到这些服务的提供。
在大多数省,法律援助计划(LAP)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主持。这个委员会与政府和律师团体都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来说,这种保持距离的关系十分重要。法律援助机构必须独立于政府的原因是在某些受到援助的案件中它经常站在政府的对立面,如儿童福利、移民和难民案件、或刑事诉讼等。另一方面,律师行业也不应直接控制法律援助项目,否则很容易被看成是想在价格收费方面图谋私利。任何其它的社区团体也不适合主管法律援助的行政工作。因此,大多数省建立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来管理法律援助计划,该机构在一个能平衡政府、法律行业和社区各方利益的理事会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不过在某些省,法律援助计划的确由法律协会或政府直接控制。
资金来源
政府的拨款是加拿大法律援助计划的主要资金来源。80%到100%的法律援助资金来自联邦和省政府的拨款。其它次要的资金来源包括当事人的捐款、律师的集资、以及各种资助和捐助。
使用法律援助的资格
大多数的法律援助计划提供值班律师咨询服务。不管经济状况如何,任何人都可以得到这种服务,这种服务包括向被警察逮捕的人提供电话咨询或作法庭的现场代表。除此之外,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必须证明他们自己无力支付律师费来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
各省和地区都要求申请人首先通过个人的经济状况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由援助计划支付其全部或部分律师费。全国各地对资格的要求不尽一致。但大多数的地区对收入水平有明文规定;收入超过一定界限的人没有资格得到法律援助。通常财产也要考虑在内。其它影响资格的因素还包括居住区和所申请的法律援助类型(私人开业律师还是社区法律诊所)。月收入超过规定最低限的人需要自己支付一定的律师费。同样,拥有一定财产的人也要交一定的费用。
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可以得到资助?
刑法
联邦政府与各省有分担费用的协定。为此联邦政府花费大量拨款来支持符合要求的刑事法律援助服务。其中最重要的服务是为那些被控告、其罪名可能导致判刑或失去生活来源的人提供法律代表。
在刑事案件中必须有律师代表的主要原因是刑事审判是一种对抗性的审判。有国家强大资力作后盾的公诉人的作用是陈述可以使被告定罪的证据。法官和陪审团是中立的仲裁人,他们只权衡出示的证据而不做事实调查。提出反证或证明起诉理由不充分的工作则完全属于被告和辩护律师。
民法
经济地位低下的人经常得不到援助性法律服务来解决诸如住房、福利、就业、消费和赔偿等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
从传统上讲,即使低收入的人遇到的民事法律问题占很大的比例,但刑事法律援助仍被优先考虑。理由是在民事案件中缺少法律代表的后果不会像刑事案件那么严重,因为不会被判刑;而在刑事案件中,由于对方是资力强大的政府,所以力量差距格外悬殊。
然而,这种观点现在被质疑。在许多民事案件中,包括大量牵涉到政府福利项目的案件,政府也是争端的另一方。至于后果,民事纠纷的结果可能会和判刑同样严重,例如儿童保护案件中使儿童脱离父母、强迫性心理治疗及难民的驱逐。低收入的人比中等收入的人更需要民事法律服务,因为他们依靠法律、规章和政府的规定为生。低收入的人更需要法律援助也是因为他们是消费者欺诈案和房东与房客纠纷中的主要受害者。
提供服务的不同模式
法律援助服务可以采取两种形式:直接的法律服务,即向某人提供法律服务并保持传统的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间接服务,既提供法律宣传资料的服务,如起草和发行法律知识的小册子和建立学校的法律教育课程。
加拿大侧重直接法律援助,但也兼顾其它形式的间接法律服务。另外,大多数省还通过法律协会、加拿大律师协会或其它法律组织设立公众法律教育项目和律师转介项目,以便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法律信息。
服务模式
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很多,各有利弊。大多数加拿大的法律援助计划采用混合模式,即以法律照顾为主兼顾一些其它方式的服务。
法律保险
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己选择为其服务的私人律师,然后法律援助计划按照定好的费率支付该律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可以从几千名自愿参加援助计划的律师中挑选出自己的律师。
公职律师
申请人不请私人开业律师,而由法律援助计划聘请的、拿工资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社区服务处
服务处模式聘用独立的社区律师事务所的职员律师。这种事务所由各种法律人员和社区成员所组成的董事会管理。
其它模式
法律援助可以通过设在法院的值班律师来提供。刑事法院和某些民事法院设有值班律师向需要法律意见和代理的人提供现场服务,而且也向被警察拘留的人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这种服务是由公职律师或者私人开业律师提供的。
最后,非法律专业人员也可参与向低收入的人士提供法律服务或在社区服务所协助律师工作。这些非专业法律人员非常熟悉社区的问题和需求,并具有不同程度的正规法律训练和经验。
酬报方式
对于支付法律照顾模式中的私人开业律师,各法律援助计划经常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支付方式:
1.分项付费法,,按照律师所提供的涉及审判、出庭抗辩、延缓等主要服务项目付费。例如,支付审判项目的费用包括了审判与审判有关的所有出庭、会议、研究和准备工作。
2.时间付费法把时间和付费明确地联系起来按小时而不是按服务项目付费。
3.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付费法是分项付费法的变形,即严重的案子付费高。可以设想严重的案子需要化费律师较多的时间,因此对严重案子的服务费自然要高。
4.经验付费法按照律师的经验付给不同的服务费。有经验的律师付费高。可以设想如果付费太低,有经验的律师可能不再会为法律援助项目服务了。提高付费率能够使更多有经验的律师为法律援助项目服务。
律师对当事人的义务
律师对法律援助当事人的义务和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的义务完全相同。
-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245人看过
-
司法部: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170人看过
-
法律援助介绍信怎么写
58人看过
-
国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简介
232人看过
-
仲裁法律制度介绍
313人看过
-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介绍
444人看过
-
加拿大法律援助中心援助流程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81、按照加拿大的法律规定,难民身份的人是不能在当地打工的。 2、如果是因打工而被拘留了,可以向中国在当地的使领馆求助。违法打工而被拘留的期限是免不了的,但在拘留期间,有使领馆的关注和帮助,可以得到的是合理的待遇,而不至于被虐待。 3、在国外,遵守住在国法律是很重要的。既然是难民,就应当老老实实领取救济金生活,再出去打黑工,可能以后会被取消难民身份,连救济金都没得领了。
-
司法鉴定援助制度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关于司法鉴定援助制度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因当事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司法鉴定费用而无法举证,使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诉讼周期无期限地拉长。过长的诉讼周期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并造成取证困难和证据的可信度降低,由此削弱了当事人求诸诉讼的动机,损害了法律秩序的威望以及社会对司法秩序的信心。而国家握有公共成本与私人成本之间关系的主动权,它可以通过采取多种灵活措施。因
-
最新法院立案制度介绍?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2我国法院立案最新制度是这样的: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1]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
-
新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5条的介绍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其他国家机关应当配合做好法律援助的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辖区内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相应的帮助。支持和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以及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
什么是看守所的法律援助制度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8加强阵地建设,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在看守所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场所;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工作站负责接受、登记、初审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及时转交市、县法律援助中心,每月安排一天由专业律师值班,为在押人员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同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