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搬迁农村房子补偿标准如下:1、农村居民因开采煤矿需要搬迁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员政府会给与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房屋价值补偿一般不会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3、搬迁安置费用则需根据搬迁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由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协商确定。
搬迁工人补偿标准
工厂搬迁而员工不去或者不能去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向劳动者支付。
对此《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煤矿搬迁农村房子补偿标准
381人看过
-
煤矿搬迁农村房子补偿标准给多少钱?
64人看过
-
煤矿搬迁农村补偿标准是什么?
391人看过
-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的调整与煤矿搬迁
436人看过
-
煤矿搬迁补偿标准
354人看过
-
因煤矿开采农村搬迁标准
383人看过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所有的房屋与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则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调换通常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拆迁人需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 在房屋产权调换中,拆迁... 更多>
-
煤矿搬迁,怎样补偿农村的房子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5煤矿搬迁,农村房子的补偿包括: 1、房屋补偿费,以搬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搬迁房屋住户的人口进行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
-
煤矿搬迁农村房子补偿标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6煤矿搬迁农村房子补偿标准: 1、搬迁房屋的补偿费,以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
-
因煤矿开采农村搬迁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6各地补偿标准不同。如江苏省《关于调整煤矿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采煤塌陷地征用补偿标准调整为年产值的12倍,即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6倍,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6倍,每亩年产值按1200元计算,每亩补偿14400元。不再按人平均耕地面积和原用途分类别补偿等。
-
-
农村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2农村搬迁房屋赔偿标准: 1、草原补偿1900元/平方米; 2、砖瓦房的补偿是每平方米2400元; 3、二层以上建筑每平米3300元; 4、砖混结构房屋按每平方米2800元赔偿; 5、猪圈、水井等住房,也有一定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