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附加税费优惠政策r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债务重组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规定,企业债务重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能够提供相应资料时,债务重组所得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时,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均可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且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一)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
3、企业重组后自重组日起计算的连续12个月内(下同)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企业重组中如取得股权支付方属于原主要股东(持股20%以上),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二)能够同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1、对上述第1项条件,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说明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1)重组活动的交易方式。即重组活动采取的具体形式、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在交易之前和之后的运作方式和有关的商业常规;
(2)该项交易的形式及实质。即形式上交易所产生的法律权利和责任,也是该项交易的法律后果。另外,交易实际上或商业上产生的最终结果;
(3)重组活动给交易各方税务状况带来的可能变化;
(4)重组各方从交易中获得的财务状况变化;
(5)重组活动是否给交易各方带来了在市场原则下不会产生的异常经济利益或潜在义务;
(6)非居民企业参与重组活动的情况
2、对上述第3项、第4项条件,当事各方应在完成重组业务后的下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以证明企业在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有关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未发生改变。
3、享受上述债务重组所得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准备和提供以下资料:
(1)当事方的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如果采取申请确认的,应为企业的申请,下同),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债务重组的商业目的;
(2)当事各方所签订的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
(3)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说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4、对债权转股权业务,债务人享受上述对债务清偿业务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债权人享受上述对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的,应准备和提供以下资料:
(1)当事方的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债务重组的商业目的;
(2)双方所签订的债转股合同或协议;
(3)企业所转换的股权公允价格证明;
(4)工商部门及有关部门核准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
一般纳税人税率新税率(纳税人的最新优惠政策)
460人看过
-
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指南
208人看过
-
农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优惠政策
171人看过
-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哪些物流企业?
362人看过
-
税收优惠政策与操作:营业税税收优惠
453人看过
-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个人所得税纳
433人看过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
一般纳税人享受哪些优惠政策辽宁在线咨询 2024-05-11一般纳税人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符合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或增量留抵税额;等。
-
开发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1.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1.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
综合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陕西在线咨询 2024-03-05综合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1、减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征收企业所得税;2、进口货物免税;3、进口基础设施物资免税;4、进口出口产品货物保税;5、转口货物免税。区内转口货物按保税货物处理,复出口后,免税;6、出口产品免税。区内企业加工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7、国产钢材免税。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用“以产顶进”的国产钢材为原料加工产品出口的,免征加工环节增值税。
-
车船使用税优惠政策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第三条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拖拉机;(三)捕捞、养殖渔船;(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警用车船;(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
增值税税务筹划可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关于增值税的减免规定:1、优惠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7%,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1)农业产品,包括粮食、蔬菜、烟叶(不包括复烤烟叶)、茶叶(包括各种毛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其他植物、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和其他动物组织。(2)粮食、食用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