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期间可以强制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1:03:13 142 人看过

复议期间可以强制执行。在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执行会停止执行吗

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如果在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强制执行一概不停止;

一旦执行完毕,某些违法行为将无法纠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因此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执行救济的目的将无法达到。

三、交通违法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

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一般不停止处罚。但《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或者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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