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0:53:55 405 人看过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本公司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不论安装的被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本公司仅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本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2、保证期物质损失保险:

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

建筑工程保险期限

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由投保人根据需要确定。

1、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2、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终止有三种情况: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建筑工程完成移交给所有人时,所有人开始使用时,三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3、保证期

工程完成后,一般还有一个保证期。在保证期间如发生工程质量有缺陷甚至造成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须负赔偿责任,这是保证期责任。保证期责任是否加保,由投保人自行决定,但加保则要加交相应的保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保险相关文章
  • 给排水工程质保期的期限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规定是这样的:第一,《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题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确定”。第二,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供暖气、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
    2023-08-10
    4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考虑因素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计算方式一般如下:从建设工程开工当天算起,到验收竣工且验收合格截止时间。实行施工总承包,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团体险,简称为建工意外险,又称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该险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支付的,由于是以团体的形式进行缴费,而且属于冷门的险种。意外险的责任期限和保险期限有区别吗保险期限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有效时间。也就是投保人投保之后,保险从生效那一刻开始,到终止的日期。如果投保人在这段时间以外,遭遇到任何的意外伤
    2023-07-03
    292人看过
  • 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参保期限
    一、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参保期限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度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道认定申请。三、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1)资质挂靠现象突出。一些资质较低甚至没有资质的
    2023-06-07
    369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期限与程序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遵守期限:用人单位的申请时限为30日,工伤职工申请时效为1年。工伤认定的程序是: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4.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完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建议案之一2004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来,国务院酝酿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本刊从2006年7期起特邀从事工伤保险方面研究的专家向春华,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发
    2023-07-22
    489人看过
  • 墙体保温工程保修期限几年
    一、墙体保温工程保修期限几年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墙体保温工程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保修期间内,施工单位应对保温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三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保温材料需承担什么责任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保温材料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并承担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需要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
    2023-06-17
    55人看过
  • 保温工程保修期的最小限制
    保温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两年的时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提交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如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平等协商另行签订保修金的,其保修期限可以高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但不能低于最低保修期限,否则视作无效。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多长时间不同的建筑工程保修期限是不同的,例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
    2023-07-06
    13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修期限的最低限额
    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同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不一样;如果是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如果是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果是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如果是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最低保修期限根据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
    2023-06-30
    455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争议时效有期限
    法律规定,所谓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
    2023-04-22
    87人看过
  • 工程担保保函备案有期限吗
    工程担保保函备案有期限的,而工程保函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在保函有效期届满之前,一般不得以任何理由撤保。《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18.在保函有效期截止前30日,被保证人合同义务尚未实际履行完毕的,保证人应当对被保证人作出续保的提示,被保证人应当及时提交续保保函。被保证人在保函有效期截止日前未提交续保保函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该行为记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9.工程担保保函应为不可撤销保函,在保函约定的有效期届满之前,除因主合同终止执行外,保证人、被保证人和受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撤保。一、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1、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有条件的保函是指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
    2023-04-07
    270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有没有期限?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保险赔偿范围(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停工留薪期工资,(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2023-08-07
    472人看过
  • 应返还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期限的期限
    一、应返还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期限的期限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退还或两年退还。工程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和保证金有哪些区别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而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由施工方预先付给建设单位的用于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它来源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预收了这样质量保证金后,作为工程量的一部分再支付给施工单位,因而是一种变相的垫资施工行为。三、工程质保金诉讼时效多久工程质保金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2023-10-04
    207人看过
  • 服务期限保险
    违约金
    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规定。三包的期限规定: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3、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最低服务期限是什么意思一、最低服务期限是什么意思1、最低服务期限是指,报考某一岗位的考生,经过考察录用后,必须在所考单位服务满岗位所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如表述为最低服务几年、必须服务几年、几年之内不得调
    2023-07-16
    327人看过
  • 工程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为几年
    一、工程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为几年工程档案保管的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所以短期保管的期限,应当是10年。《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第十七条电子政务实施机构和相关参建单位应通过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收集、鉴定、归档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电子文件定期归档,应将所采集的相关元数据一并保存。二、建设合同都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承包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勘察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由发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工程设计合同,是指设计人(承包人
    2023-06-17
    93人看过
  • 工程保修期限需要延长吗?
    根据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不同而不同,且具体工程的不同,保修期的规定的最低时间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所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有哪些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023-07-06
    15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更多>

    #工程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有期限吗?建筑工程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7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
    • 2022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6
      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而具体的保险的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
    •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8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计算方式一般如下:从建设工程开工当天算起,到验收竣工且验收合格截止时间。实行施工总承包,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团体险,简称为建工意外险,又称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该险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支付的,由于是以团体的形式进行缴费,而且属于冷门的险种。
    • 工伤保险的保险期限怎么算啊?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7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
    • 工程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
      137文件第二十六条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