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该外籍人员是否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即该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就业是否合法。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则属合法就业,则应受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争议问题;若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则属非法就业,则不能受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在此情形下产生的争议,只能由法院直接受理。根据仍然现行有效的唯一规范外籍人士在中国就业问题的部门规章《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标准,应适用于外籍人员。而上海市劳动局于1998年颁发《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第十六条的规定,有关劳动合同期限、岗位、工资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因此,目前上海法院和劳动机构对于外籍人员适用中国劳动法标准问题的司法实践是:原则上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而在外籍人员提出要求适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劳动标准时,应当予以支持。在涉外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外籍员工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与其原收入相差悬殊,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外籍员工的诉请都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恢复原收入、原岗位。然而,另一种与之相对的情况却是,外籍员工所担任的职务较高,岗位具有单一性,一旦该岗位被撤并,或是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停业整顿等原因,单位以合同订立时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协商未果而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主张往往无法得到满足,法院也很难强制执行。即使是在判决认定企业确属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外籍员工赢了官司,也往往只能无奈地接受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的结局,而此时又会回到补偿金额与心理价位相差甚远的困扰中。综合以往的实践来看,很多企业往往与外籍员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且需要支付高额的工资,这就给企业自身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充分地利用好试用期和人才评估体系,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有一个预见,避免最终因违法解除闹得双方不欢而散。企业与外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区别于普通的中国员工,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方面应遵守中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在其他方面,如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竞业禁止、商业秘密保护、休假、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是否适用中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等规定等方面,可自由约定。
-
劳动争议工资扣税吗,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370人看过
-
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是不是要受理
488人看过
-
外派劳务中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发生争议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呢
425人看过
-
退休职工与厂发生劳动争议如何仲裁
308人看过
-
毕业生就业中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146人看过
-
非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与员工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158人看过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如果该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不当或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 更多>
-
员工与国外雇主发生劳务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外派劳务合同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属民法调整的范围,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因此,外派劳务中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来处理。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此时,劳务人员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之间发生纠纷的,则可按照劳动争议来处理。
-
劳动仲裁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如何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1、应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若不属于工伤,则不涉及劳动能力鉴定; 2、若单位少发病假工资,可要求单位补发。职工非因公患病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若仍无法胜任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仲裁中遗漏仲裁请求,不能在诉讼中提出; 4、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能重复申请劳动仲裁; 5、若属于工伤,则员工可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6、《职工带薪年休
-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1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争议无关或者在劳动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由派遣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用工单位可以进行抗辩。 风险提示: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
-
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是否会要受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4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后,仲裁委员有权受理。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否受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劳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1994]外经贸合发第654号)规定:“外派劳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因此两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