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与外籍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9:14:11 493 人看过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该外籍人员是否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即该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就业是否合法。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则属合法就业,则应受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争议问题;若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则属非法就业,则不能受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在此情形下产生的争议,只能由法院直接受理。根据仍然现行有效的唯一规范外籍人士在中国就业问题的部门规章《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标准,应适用于外籍人员。而上海市劳动局于1998年颁发《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第十六条的规定,有关劳动合同期限、岗位、工资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因此,目前上海法院和劳动机构对于外籍人员适用中国劳动法标准问题的司法实践是:原则上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而在外籍人员提出要求适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劳动标准时,应当予以支持。在涉外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外籍员工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与其原收入相差悬殊,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外籍员工的诉请都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恢复原收入、原岗位。然而,另一种与之相对的情况却是,外籍员工所担任的职务较高,岗位具有单一性,一旦该岗位被撤并,或是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停业整顿等原因,单位以合同订立时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协商未果而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主张往往无法得到满足,法院也很难强制执行。即使是在判决认定企业确属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外籍员工赢了官司,也往往只能无奈地接受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的结局,而此时又会回到补偿金额与心理价位相差甚远的困扰中。综合以往的实践来看,很多企业往往与外籍员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且需要支付高额的工资,这就给企业自身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充分地利用好试用期和人才评估体系,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有一个预见,避免最终因违法解除闹得双方不欢而散。企业与外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区别于普通的中国员工,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方面应遵守中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在其他方面,如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竞业禁止、商业秘密保护、休假、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是否适用中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等规定等方面,可自由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机构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企业与职工劳动争议的处理
    根据《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办法发布部门:江苏省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企业行政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二)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开除、辞退、解雇职工发生的争议;(四)其他由双方当事人共
    2023-08-17
    394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发生劳动合同争议怎么办
    一、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二
    2023-06-28
    301人看过
  • 外国人在中国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行为。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3个月以上的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办法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
    2024-01-17
    491人看过
  • 员工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争议处理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
    2023-03-17
    426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借贷关系发生的争议,如何处理?
    2003年8月,王某受聘于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月,王某为春节回家探亲向公司借款8000元。后来,王某一直未向公司归还借款。2007年5月,王某因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业务损失,被公司解聘。公司在解除与王某的动关系的同时,要求王某归还借款。王某以没钱为由,未予归还。2007年7月,公司经多次催要借款未果,向当地劳动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作出裁决:由王某如数归还所欠公司款项。王某以借款纠纷不属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律师点评此案发生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同于《仲裁法》第2条所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的仲裁。因为,劳动争议仲裁不是以当事人的意
    2023-06-10
    412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后,员工应如何选择仲裁机构
    1.选择劳动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如果选择劳动履行地的仲裁机构,最大的困难和法律风险是申请人需要证明劳动履行地在哪里。如果不幸的是,他的劳动合同只规定了某个城市,例如工作地点:南京,我们都知道,每个城市的地区都有一个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一般由市级劳动仲裁机构管辖。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即使被仲裁机构接受,也可能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证据而无管辖权而被南京市各区县仲裁机构驳回,被申请人(雇主)也可以提出对仲裁机构没有管辖权的异议(雇主通常以异议的方式拖延时间)。一旦提出异议,案件一般会推迟30天左右。此外,如果异议成功(事实上很有可能),案件将移交给业主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管辖,通常需要重新申请和安排,至少浪费60-80天,特别提示: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和许多此类案件的现行法律规定,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只是抓住了这一模糊点,往往以笼统和模糊的方式将工作场所表示为“XX省”甚至“XX区”,为了亲自参与
    2023-05-07
    29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因工作而产生的争议都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浅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争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劳动争议处理】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因工作而产生的争议都是劳动争议吗?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在西方,由于存在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因此多称为劳资纠纷。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与其他争议又有什么不同呢?从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来看,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至于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用人单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在西方,由于存在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因此多称为劳资纠纷。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与其他争议又有什么不同呢?从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来看,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是劳动关
    2023-06-10
    473人看过
  •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
    2023-06-10
    13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选择以下合适的处理方式:1.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4.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该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是在劳动关
    2023-11-21
    144人看过
  • 劳动发生争议要如何调解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相关法律法规: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
    2023-06-12
    139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投诉?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雇员、雇主和工会的代表组成。职工也可以事先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在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上诉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时,应当注意申诉的期限,并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日期)在提出投诉时,除了应了解和清楚上述信息外,还应注意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应提出投诉。有关如何填写仲裁上诉等具体事项,请详细咨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3-05-07
    262人看过
  • 如何处理离退休人员劳动争议
    如何处理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争议一般有四个程序: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由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解决协议。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或者诉讼,调解可以分为以下几个调解阶段:(一)先仲裁后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或者达不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p>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可以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申请调解的理由和时间调解组织派出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指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书订立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
    2023-05-07
    163人看过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按照什么处理
    纠纷解决有以下步骤:(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一、工地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又不给怎么办工地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的话有以
    2023-03-08
    312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待遇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待遇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纠纷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无合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的,应当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一次性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前款规定的残疾职工与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在赔偿数额上与单位发生争议的,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前款所称童工或者其近亲属与本单位之间超过赔偿数额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如何收集证据解决劳动诉讼纠纷。如果无法收集原始证据,可以
    2023-05-07
    7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如果该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不当或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 更多>

    #劳动机构
    相关咨询
    • 员工与国外雇主发生劳务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
      外派劳务合同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属民法调整的范围,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因此,外派劳务中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来处理。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此时,劳务人员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之间发生纠纷的,则可按照劳动争议来处理。
    • 劳动仲裁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如何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1、应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若不属于工伤,则不涉及劳动能力鉴定; 2、若单位少发病假工资,可要求单位补发。职工非因公患病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若仍无法胜任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仲裁中遗漏仲裁请求,不能在诉讼中提出; 4、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能重复申请劳动仲裁; 5、若属于工伤,则员工可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6、《职工带薪年休
    •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1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争议无关或者在劳动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由派遣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用工单位可以进行抗辩。 风险提示: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
    • 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是否会要受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4
      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后,仲裁委员有权受理。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否受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劳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1994]外经贸合发第654号)规定:“外派劳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因此两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