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的的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2:50:33 414 人看过

股东出资违法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股东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股东未到位能否起诉

股东出资未到位的,其他股东符合起诉条件的也能依法起诉。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未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会记录是作为日后工资作出决议的重要依据。

股东与股东的诉讼。

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对此类诉讼,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尚不够明确和全面,只是在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在《公司法》中,我们没有发现“公司一方股东对另一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一)依法履行评估作价、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交付使用

由于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必然要涉及到对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作价,以及在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时办理权属以及交付使用的问题,否则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未履行出资义务。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出资义务有以下几种法律后果:

第一种,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对其利润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股东权利进行合理的限制;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6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种,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追究责任,要求其补足出资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28条第2款:“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1款:“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种,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种,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增资扩股能否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公司增资扩股后,如果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同未出资股东追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增资扩股步骤1.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增资扩股方案。2.由本次增资扩股的出资对象填报入股申请书。3.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后,发放股权认购证。4.出资对象凭认购证和本
    2023-08-18
    394人看过
  • 公司股东与发起人的出资责任-出资违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责任体系失衡与重构
    一、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所谓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为公司目的事业所负之对公司所为的一定给付义务。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了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一)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股东出资义务源于股东对公司股份的认购行为。因此,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也是股东(认股人)认购股份行为的性质所决定的。大陆法系国家学者一般认为投资者认购股份的行为是股份申购人(股东的前身,简称认股人)与公司(或设立中公司的机关)所缔结的以加入公司为目的的社团法上的入社契约行为。(注:参见加滕良三:《学说。判例株式会社法》,第57—58页;柯枝芳著:《公司法论》,三民书局印行1985年版,第193页。)英美法系学者认为股份认购是一种表示愿意购买一个公司(包括设立中的公司)当时尚未
    2023-06-09
    349人看过
  • 公司未将出资的股东登记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一、公司未将出资的股东登记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公司未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造成股东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但不是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公
    2023-04-27
    441人看过
  • 抽逃出资责任的划分及股东的责任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连带责任。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认定(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
    2023-07-06
    195人看过
  • 股东出资违约的法律后果
    1、出资违约类型(1)货币,未按期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如,张某在设立协议中承诺出资款8万元2个月缴足,现到期只缴纳2万。(2)非货币财产,股东未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过户。如,王某承诺以房屋出资,但迟迟不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此为非货币财产的出资违约。2、法律责任(1)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当发起人为未资或未足额出资时,该出资瞎子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2)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补足出资额,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发起人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与该出资瑕疵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不包含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其他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3)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是首先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
    2023-06-05
    91人看过
  • 股东出资违约的救济措施
    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3、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由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情况下,违约的股东应向其他守约的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股东出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态在实践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多种
    2023-08-17
    280人看过
  • 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人合性较强的企业形态,股东与股东之间基于信任通过协议的形式将彼此牵连在一起。当一个股东不按承诺缴纳出资时,信任关系被破坏的同时也给其他已经完全履行义务的股东带来风险。当债权人面临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时,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让公司的股东为其债权买单,而且公司法也明确给于了债权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有股东出资不实时,可以主张其他股东在该股东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种状况导致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实际出资股东可能会获得比出资不实股东更低的利益而承担较高的风险。股东出资不实的惩罚是什么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
    2023-08-16
    272人看过
  • 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及资金代垫人的责任
    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及资金代垫人的责任如何分呢?我国《公司法》第31、94条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情况,规定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应补足其差额。只是规定\"非货币财产\",尽管法律有扩张解释,但这难免使得实践中可能面对这样的疑问,现金出资的情况是否当然适用该规定?第17条对此予以明确,消除了这一疑问。第17条第二款中的\"连带责任\"指的是对违反出资义务发起人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的连带责任,这一点无疑,但违反出资义务发起人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却未明确是连带责任或者是补充责任。我们看到于2008年5月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第二款规定了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据此来看,这里的\"赔偿责任\"也应当是秉承了同样的精神,而应理解为连带责任。第20条规定了代垫资金第三人在代垫资金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当然也有细节上的问题
    2023-06-09
    142人看过
  • 股东投资并参与经营怎么分配股权,出资违约责任
    一、股东投资并参与经营怎么分配股权股权是依据股东出资占全部出资比例确定的,并不是依据分配确定股东的股权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出资违约责任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
    2023-04-18
    363人看过
  •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既要向公司也要向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义务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义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关知识:股东出资责任的分类在公司成立之后,则同时构成公司法上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向其追究责任。公司法学理一般将股东的出资责任分为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一)出资违约责任从各国公司立法看,对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追究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主要有: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
    2023-06-18
    371人看过
  • 股东责任出资的追究调查
    1、法理分析从股东之间的关系来看,股东之间为设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章程具有合同的性质,每一位缔约人都负有依照约定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没有适当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对合同的违反,按照合同的一般原理,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如果协议、章程当中有明确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协议、章程没有约定,则该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向公司补缴出资或返还抽逃出资的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违约股东是不能追究其他违约股东的出资责任。2、公司其他股东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权的直接法律依据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
    2023-07-03
    398人看过
  • 未出资的股东是否构成违约?
    首先,补缴责任和违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次,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再次,行政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尚未出资的股东还享有知情权吗我公司于2006年7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当
    2023-08-04
    363人看过
  •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和应对措施
    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其利润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股东权利;5、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资格。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包括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2.未完全履
    2023-07-03
    440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的股东出资是违约吗
    股东出资瑕疵情形下的股权转让还有效。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的股权转让有效,股东出资瑕疵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可以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名义股东出资义务是否免除?名义股东出资义务是否免除需要分情况讨论:1.对外来说,采取商事外观主义信赖原则:外部债权人起诉名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名义股东不得以其非实际投资人抗辩,但可以在出资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2.内部关系以公司实际意思为准:若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有过约定,且被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认可,公司追究相关人员出资义务,可以向实际股东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2023-08-07
    12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如何计算不出资的股东违约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出资公司股东和股东人员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0
      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定义务。 股东不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未按时出资要对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定义务。股东不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如何认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27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 公司加入新股东,股东不愿意出资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7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