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德庆县德庆大道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二、办理材料
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提交。
收取原件
签注已登记标志并收取复印件。
收取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德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农机监理站办证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农机监理站办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农机监理站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农机监理站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
济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材料
226人看过
-
惠来县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办理需要多少开销
434人看过
-
云浮郁南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核发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479人看过
-
德庆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位置在哪
262人看过
-
乳源瑶族自治县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办理怎么申请
463人看过
-
四会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申领、遗失补领办理在什么地址
305人看过
-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号牌号要受到什么处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
-
安庆市岳西县机动车补办行驶证是什么号?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41、进入官方网站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进入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流程。 2、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3、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实人认证的注册用户)。 4、具体流程:【业务须知】→【确认信息】→【资料填写】→【确认提交】→【完成提交】
-
机动车需要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根据第八条的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登记并领取号牌和行驶证。但是,机动车从出厂或者进口到购买人上道路行驶,中间还有一个运输、销售的过程。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机动车以后,在申请登记前的这一段时间,也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如返回住所、前往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等。对于这些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实行临时通行牌证管理,是整个机动车牌证管理制度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如何认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应当悬挂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拖拉机挂车车厢后部应当喷涂字体规范的放大牌号,并保持清晰。专营运输和兼营运输的拖拉机应当在机组指定位置上贴反光标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其机身指定位置上贴反光标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和变造。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如何操作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拖拉机上道路行驶,联合收割机因转场作业、维修、安全检验等需要转移的,其操作人员应当携带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患有妨碍安全操作